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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综合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2-05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市政

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综合招标 正文内容

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综合招标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JLSQS-20210204 招标编码:CBL_20210204_104608247
开标时间:2021-03-1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综合采购项目
招标(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SQS-202102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综合采购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招标人为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综合采购项目
2.2 项目概况:
标段划分 项目编号 招标范围 采购预算 备注
一标段 JLSQS-20210204-01 施工设备、工具及耗材(发电机、防爆送风机、重松呼吸机等),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140万元 
二标段 JLSQS-20210204-02 办公用品、家电及监控设备(空调、洗衣机、电脑、监控、显示器等),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20万元 
2.3项目地点: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将采购物品运送到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5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及合同技术条款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部门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标段采购内容,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0年新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即可);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5投标人承诺本项目所购产品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材料,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和环保标准要求;
3.6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投标报名
4.1由于疫情原因,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2月04日至2021年02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如投标人报名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要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在邮箱里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打印后由法人或者被授权人手动填写,将电子版连同报名表及报名资料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报名完成后将所有报名材料邮寄至代理公司。
报名时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4)入吉企业提供网站备案公示截图。
4.2 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500元;二标段3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21年3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报名登记表,获取详细的招标以及招标文件。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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