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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昆高铁川渝段站前二、四、五标段集采物资联合招标采购公告
渝昆高铁川渝段站前二、四、五标段集采 正文内容
渝昆高铁川渝段站前二、四、五标段集采物资联合招标采购公告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10208_111720725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第一章招标
渝昆高铁川渝段站前二、四、五标段集采物资联合招标采购
(钢材、水泥、粉煤灰)
招标编号:YKWZLC-202101
1. 招标条件
1.1新建重庆至昆明高速铁路重庆至宜宾段铁路工程由《国家发改委关于新建重庆至昆明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9〕1463号)、《中国铁路总公司、重庆市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贵州省人民政府、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新建重庆至昆明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铁总发改函〔2019〕2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京昆高速铁路西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渝昆高铁川渝段站前二、四、五标段钢材、水泥、粉煤灰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组织联合公开招标采购。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1.2.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12号令);
1.2.3《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1.2.4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重庆至昆明高速铁路重庆至宜宾段自重庆枢纽重庆西站引出,沿途经过重庆江津和永川区、四川泸州和宜宾市、贵州毕节市、云南昭通,接入盐津西站(新建),重庆西(不含)DK2+464至川滇省界DK293+981,正线长292.028Km,其中利用在建自贡至宜宾高速铁路19.043Km(D2K190+019.566~D2K191+921.4~DK209+079.75),其余新建正线建筑长度272.982Km。设重庆西(既有)、九龙坡(预留)、江津北、永川南、泸州东、泸州、南溪、临港(纳入自宜线建设)、宜宾(纳入自宜线建设)、高县、筠连等11个车站。
2.1.1渝昆高铁川渝段站前二标:新建重庆至昆明高速铁路重庆至宜宾段YKCYZQ2标,线路位于重庆市璧山区、江津区、永川区境内,正线里程DK42+181.75~DK82+976.568。本标段主要工程包含路基工点34段,总长约11.888m,其中站场路基工点1段,1.139km;双线桥梁33座/22276.143m,其中连续梁12处,道岔梁2处;新建隧道4座,总长6630m,为双线隧道,承担DK46+069~DK74+154范围内450孔(其中双线32m箱梁431孔,双线24m箱梁19孔)箱梁预制架设,沿线设置制(存)梁场1处。
招标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渝昆高铁川渝段站前二标项目经理部。
合同主体(合同买方):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2.1.2渝昆高铁川渝段站前五标:新建重庆至昆明高速铁路重庆至宜宾段站前工程YKCYZQ-5标段,起讫里程为DK152+898.6~DK190+019.577,线路长度37.699km。设计速度:350Km/小时,路基工程(含站场):区间路基11.7584km,站场路基1.801km,区间路基土石方SJ57376断面方,站场土石方1163966断面方,桥梁共计23.299km/55座,其中特大桥15.773公里/12座,大桥5.665公里/22座,中桥1.861公里/21座。制、架双线简支箱梁511孔,其中:32m简支箱梁478孔、24m简支箱梁33孔;特殊孔跨9联。框架桥255顶平米,涵洞977.92横延米。隧道841延米/2座,均为双线隧道,正线:无砟道床地段轨道精调74.85公里;无砟道床铺设74761.21米(其中:路基地段24073.72米,桥梁地段48999.23米,隧道地段1688.26米)。
招标人名称: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渝昆高铁川渝段站前五标项目经理部。
合同主体(合同买方):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渝昆高铁川渝段站前五标项目经理部
2.1.3渝昆高铁川渝段站前四标:
中铁四局渝昆高铁4标项目全长27.29km正线公里,其中泸州市境内约21.19km,宜宾市境内约6.1公里。正线路基长8.816km,2146145断面方,双线桥18.474km/40座,无砟道床60.997km。1处梁厂,制运架梁592孔。全线铺轨547.79km(含有砟道床、泸州铺轨基地、宜宾存轨场及相关)。计划工期:54个月(164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2月21日,竣工日期2025年6月20日。
招标人名称: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渝昆高铁川渝段站前四标项目经理部。
合同主体(合同买方):中铁四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详见招标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钢材投标资格条件: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渝昆高铁川渝段站前四标:仅限于生产商)。
3.1.2生产能力:生产商须具备建筑钢材年产2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1.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需提供2018年、2019年(每年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
3.1.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2019年至开标日具备CMA或CNAS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满足国家标准要求的至少一种规格型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圆钢(盘条)和螺纹钢需分别提供至少一种规格型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盘条、圆钢、螺纹钢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相关要求。
3.1.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19年、2020年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业绩不少于三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渝昆高铁川渝段站前四标可提供近三年内其投标产品用于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业绩证明,不少于三个)。
3.1.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2019、2020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9、2020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或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招标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在制交易期内(参与中铁三局五标的投标人若限制交易期满但未履行准入手续以及未能取得准入通知的),禁止参与所属各项目物资招投标活动。
3.1.7其他:生产厂家只能授权委托唯一的代理商参加同一包件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应具备指导现场施工的能力。投标人出具的投标函、投标人的营业执照、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检验报告、供货业绩、资格声明、承诺函、授权委托书等所有资料在正本中均应彩色扫描装订(保留原件色彩),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料须加盖公章,须加盖公章处应为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须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2水泥投标资格条件
3.2.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渝昆高铁川渝段站前四标:仅限于生产商)。
3.2.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拥有新型干法旋窑生产能力及证明文件,年生产力在150万吨以上(渝昆高铁川渝段站前四标:年生产能力200万吨以上,有低碱水泥的包件,需具备低碱水泥的生产能力);不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的生产厂和集团内部不生产熟料的生产厂(粉磨站)及该生产厂授权的代理商)。
3.2.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水泥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5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需提供2018年、2019年(每年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
3.2.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投标产品生产商2019年至开标日具备CMA或CNAS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其他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中标后检测合格出具正式配合比后方可使用。
3.2.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19年、2020年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业绩不少于三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渝昆高铁川渝段站前四标可提供近三年内其投标产品用于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业绩证明,不少于三个)。
3.2.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2019、2020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9、2020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的供货商;不接收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或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招标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在制交易期内,或限制交易期满但未履行准入手续以及未能取得准入通知的,禁止参与所属各项目物资招投标活动。
3.2.7其他:生产厂家只能授权委托唯一的代理商参加同一包件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应具备指导现场施工的能力。投标人出具的投标函、投标人的营业执照、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检验报告、供货业绩、资格声明、承诺函、授权委托书等所有资料在正本中均应彩色扫描装订(保留原件色彩),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料须加盖公章,须加盖公章处应为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须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3粉煤灰投标资格条件
3.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3.2生产能力: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分选设备,粉煤灰年均产量达到10万吨及以上,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的物资必须是电厂原厂分选生产的粉煤灰,不接受二次加工,能生产适用于C60及以下混凝土所用粉煤灰,代理商投标的物资必须保证连续供应实力。
3.3.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中铁三局五标: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需提供2018年、2019年(每年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
3.3.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投标产品生产商2019年至开标日具备CMA或CNAS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其他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中标后检测合格出具正式配合比后方可使用。
3.3.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19年、2020年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业绩不少于三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3.3.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2019、2020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9、2020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的供货商;不接收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或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招标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在制交易期内,或限制交易期满但未履行准入手续以及未能取得准入通知的,禁止参与所属各项目物资招投标活动。
3.3.7授权要求:
投标人如是代理商,代理商要出具电厂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与电厂的保证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如果电厂粉煤灰是总经销的,代理商要出具总经销商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有效合同,同时出具电厂针对该总经销商的唯一授权函或有效合同)。
3.3.8其他: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须接受招标人对粉煤灰装车、运输等环节的监管。投标人出具的投标函、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检验报告、供货业绩、资格声明、承诺函、授权委托书等所有资料在正本中均应彩色扫描装订(保留原件色彩),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料须加盖公章,须加盖公章处应为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须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其他要求(所有物资投标人)
投标人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7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8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编制,上传至对应包件);
3.9中标限制:
二局二标:
粉煤灰中标候选人分别现场取样,由标段中心实验室按照技术规格书标准检测,检测不合格取消中标资格。
三局五标:
(1)粉煤灰中标候选人分别现场取样,由标段中心试验室按照技术规格书标准检测,检测不合格取消中标资格。
(2)同一投标人(包括生产商和其代理商)在同类物资中至多中一个包件。(粉煤灰包件除外)
四局四标:
(1)粉煤灰中标候选人分别现场取样,由标段中心试验室按照技术规格书标准检测,检测不合格取消中标资格。
(2)同一投标人(包括生产商和其代理商)在同类物资中至多中一个包件。
3.10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售卖:请于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2月23日每日上午12时00分-18时00分完成以下相关工作:
4.2报名资料的发送:请在规定时间内,将①汇款凭证原件原色扫描件(汇款时间必须在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汇款凭证备注注明购买渝昆招标文件+标段号+物资名称+包件号+标书款,不接受个人汇款);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原色扫描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章原件原色扫描件;④法人及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原色扫描件;⑤按照招标附表2格式要求正确填写的投标报名表⑥客商信息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压缩打包后一并发至电子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3日上午9:59;开标时间:2021年3月3日上午10:0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报名登记表,获取详细的招标以及招标文件。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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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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