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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20米路(范江岸路—姚江西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2-1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变更公告

所在地区:南昌招标

关 键 词:江西

规划20米路(范江岸路—姚江西路)道 正文内容

规划20米路(范江岸路—姚江西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规划20米路(范江岸路—姚江西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交易登记号:2021NBHSWGC040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规划20米路(范江岸路—姚江西路)道路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21〕1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市政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市政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海曙区后孙地段,南起范江岸路,北至姚江西路。
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873米,道路标准横断面宽度为20米,道路标准为城市支路,双向两车道,设计车速30千米/小时,包含新建1座跨越现状河道的桥梁,规划河道最小控制宽度为15米。新星路交叉口及海曙外国语学校北侧道路交叉口范围道路与本项目同步实施。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24500万元。
招标控制价:203万元。
设计概算:工程费用限额设计暂定为6484万元,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
服务期限:勘察设计周期35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含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含扩大初步、概算)15日历天,勘察满足设计进度,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含方案优化)、勘查(测量)、初步设计(含扩大初步、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工程、路灯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
质量标准: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勘察设计深度。
标段划分:一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和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需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同时应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负责派遣主设计师;
3.3拟派主设计师须具备市政或道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须提供2020年11月、2020年12月、2021年1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清单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名称须一致(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款认定有效的情况外);拟派总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士)资格,同时须提供2020年11月、2020年12月、2021年1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清单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名称须一致(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款认定有效的情况外)。
3.4其他:(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拟派主设计师及拟派总勘察负责人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拟派总勘察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拟派总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拟派总勘察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1年3月4日16时00分)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5日9时30分00秒;



联系人:郝 亮(经理)
电 话:010-58977952
手 机:13146799092
传 真:010-58977952
邮 箱:haoliang21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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