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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高新区实验小学,实验幼儿园-实验小学1#实验楼、2#行政楼、3#艺术楼、8#食堂、11#合班教室、风雨操场、实验幼儿园1#行政楼~6#教学楼-装修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2-1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装修

丹阳高新区实验小学,实验幼儿园-实验 正文内容

丹阳高新区实验小学,实验幼儿园-实验小学1#实验楼、2#行政楼、3#艺术楼、8#食堂、11#合班教室、风雨操场、实验幼儿园1#行政楼~6#教学楼-装修工程招标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10210_7902980923404288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0]丹阳高新区实验小学、丹阳高新区实验幼儿园建设项目的招标
项目编号 ZJDY202102205 项目名称 丹阳高新区实验小学、丹阳高新区实验幼儿园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ZJDY202102205001001 标段名称 丹阳高新区实验小学,实验幼儿园-实验小学1#实验楼、2#行政楼、3#艺术楼、8#食堂、11#合班教室、风雨操场、实验幼儿园1#行政楼~6#教学楼-装修工程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1年2月10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1年2月22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0]                 
丹阳高新区实验小学、丹阳高新区实验幼儿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丹阳高新区实验小学,实验幼儿园-实验小学1#实验楼、2#行政楼、3#艺术楼、8#食堂、11#合班教室、风雨操场、实验幼儿园1#行政楼~6#教学楼-装修工程(标段名称)施工招标(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阳高新区实验小学、丹阳高新区实验幼儿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丹阳市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丹经发行[2020]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丹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建设地点:丹阳高新区
3.2 工程规模:装修面积约25695.46平方米
3.3 工程估算价(万元):3386.14
3.4 计划开、竣工时间:2021年03月15日至2021年09月10日
3.5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ZJDY202102205001001 丹阳高新区实验小学,实验幼儿园-实验小学1#实验楼、2#行政楼、3#艺术楼、8#食堂、11#合班教室、风雨操场、实验幼儿园1#行政楼~6#教学楼-装修工程 装修、安装工程(图纸及清单内的所有内容)施工 180日历天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4.1.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1.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4.1.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1.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1.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1.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9)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7 其他必要条件:
(1)依据镇政办发[2016]42号文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本地施工企业应出具镇江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下简称“信用管理手册”);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外地施工企业应出具镇江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信用管理手册》或在镇江地区缴纳的有效期内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凭证。
(2)投标人提供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3个月2020年11月和2020年12月和2021年1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发布日期前三个月,不包含当月)。
注:1.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2.项目负责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4.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4.2.1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近3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室内装饰工程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工程(公共建筑依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包括:教育建筑、办公建筑、科研建筑、文化建筑、商业建筑、体育建筑、医疗建筑、交通建筑、司法建筑、纪念建筑、园林建筑、综合建筑),指标缺一无效。 (说明:⑴类似工程有效期:自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之日起至本工程最终公告发布之日止3年内,且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⑵类似工程指标出现不一致的情况时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⑶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为招标工程:须提供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缺一无效;为非招标工程(直接发包、专业分包):须提供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缺一无效。⑷要求的类似工程指标不能在以上原件扫描件中体现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应相关指标的证明原件扫描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⑸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必须录入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资格审查不通过。⑹投标单位对提供的类似工程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一经被查实,将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4.2.2自2019-3-2以来(近2年内),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或存在此类被建设等有关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但该行为在我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中已按规定扣减信用分的; 4.2.3:自2020-3-2 以来(近1年内),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2.4:自2020-12-2以来(近3个月内),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3 其他要求:
4.3.1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2投标保证金要求: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5万元 ;按规定缴纳年度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保险的使用规则执行镇政建[2018]194号文)的企业提交年度保证金缴纳凭证。
4.3.3履约保证金: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为工程款支付担保。
4.3.4差额履约担保: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保函形式的差额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招标控制价和中标价的差值,但不超过中标价的10%。
5.评标入围
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入围在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下列评标入围条件和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5.1 评标入围条件:
5.1.1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5.1.2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5.1.3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5.1.4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的。
5.1.5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农民工保证金缴纳凭证。
5.1.6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诚信承诺书的。
投标文件存在上述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5.2 评标入围方法(适用于综合评估法和合理低价法):
5.2.1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2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5.2.2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
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均值入围法的评标入围方法,对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入围,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后(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
取平均值以上和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合计数量R家(R一般不少于15家,本次招标R取值为:16,平均值以上7  家和以下9 家,)。
取平均值以上7  家和以下9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合计数量不少于R家(R一般不少于15家,本次招标R取值为:16,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5.3 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5.4 评标结束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重新确定;
6.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工程)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的评标方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  100-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2-4分。
6.1 投标报价(100-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分,≥94分):
6.1.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的公证机构从以下  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2月10日00:00至2021年02月22日24:00期间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305.0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8.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03月02日9时30分。(具体以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报名登记表,获取详细的招标以及招标文件。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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