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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开发区公共印染中心建设项目海安市开发区公共印染中心建设工程西区纺织印染厂房土建、安装招标
海安市开发区公共印染中心建设项目海安 正文内容
海安市开发区公共印染中心建设项目海安市开发区公共印染中心建设工程西区纺织印染厂房土建、安装招标
海安市开发区公共印染中心建设工程
东区、西区纺织印染厂房土建、安装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开发区公共印染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常安现代纺织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南通常安现代纺织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请登录)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企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安市开发区公共印染中心建设工程东区、西区纺织印染厂房土建、安装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海安市开发区常安大道与328国道交叉口东北侧。
2.1.2工程规模:本工程为装配式厂房,共分2个标段;东区(一标段):印染车间二、四、五建筑面积均为23777.64m2,主体3层局部6层的框架结构;门卫二建筑面积为33.66m2,框架结构1层;西区(二标段):印染车间一、三建筑面积均为23777.64m2,主体3层局部6层的框架结构;简染车间建筑面积为11736.68m2,主体3层局部5层的框架结构;开关站泵房建筑面积为1754.25m2,地下1层地上1层的框架结构;污水应急池为地下一层,池内底标高-5.0m,构筑物总长度:66.3m、宽度:30.3m、层高:5.3m;门卫一建筑面积为33.66m2,框架结构1层。
2.1.3合同估算价:一标段:20380万元;二标段:18648万元。
2.1.4标段划分:2个标段;
2.1.5工期要求:一标段总工期51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3月5日到2022年7月28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二标段总工期48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3月5日到2022年6月28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2.1.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一标段:海安市开发区公共印染中心建设工程东区纺织印染厂房土建、安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二标段:海安市开发区公共印染中心建设工程西区纺织印染厂房土建、安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年龄应在60周岁及以下。
3.3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2019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2020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2020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单位:南通泓川建设有限公司、南通市海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装配式建筑工程的业绩(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备案表)。
(8)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9)其他要求:a.授权委托书; b.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c.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d.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要素归集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要素归集系统,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苏建建管236号文执行。e.投标人承诺书。
(10)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
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本工程开标顺序即为中标顺序,开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2月8日至 2021年2月25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9时00分。
联系人:郝 亮(经理)
电 话:010-58977952
手 机:13146799092
传 真:010-58977952
邮 箱:haoliang21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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