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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骅14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2-19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沧州招标

关 键 词:光伏

黄骅14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正文内容

黄骅14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黄骅 140MWp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冀发改政务备字〔2020〕185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黄骅市优耐特光美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本项目规划场址占地面积约为3660亩,规划装机容量为直流侧155MWp,建设一座 220kV升压站。光伏场区拟规划安装单机容量 3.15MW 的光伏发电单元 49个,以 6 回35kV 线路接入新建 220kV 升压站,以 1 回 220kV 线路接入宣惠河500kV变电站并网发电。
2.2工程建设地点为: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南排河镇
2.3工程质量要求:合格(高水平达标投产,确保项目验收合格,力争创建国家优质工程。
建筑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达90%;
安装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达95%;
2.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具体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及设计范围:
黄骅140MW渔光互补项目光伏场区、220kV线路送出工程(包含路由)、220kV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的勘测、初步设计及评审、施工图设计及审查、竣工图编制等,勘察设计满足供货施工的要求,符合该项目功能所需的所有设计,初设审查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2)设备及材料采购范围:
光伏方阵区、220kV线路送出工程(含升压站对侧间隔)、220kV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所有设备和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场区支架基础、固定支架、固定可调支架(若有)、组件、集中式逆变器、35kV箱式变压器、汇流箱、通讯柜、视频监控设备、光缆、电缆、电缆附件、桥架等设备和材料;升压站主变、高低压开关柜、220kV配电装置、预装式配电装置室、综自【包含但不限于PCH光端机、调度电话、继电保护装置、五防系统、不间断电源、直流系统、通信电源、试验电源柜、光功率预测系统、光伏单机信息系统、环境监测仪、天气预报、电能质量监测屏、计量装置(含关口计量表计、计量抄表系统及远传装置)、故障录波装置、保信子站、AGC/AVC、防孤岛保护装置、时钟同步系统、OMS系统、PMU装置、宽频测量装置、主机加固、厂站网络安全监测装置、集控子站转发装置、系统及站内通信设备、微型纵向加密、一次调频、建模、安稳等,所有设备和相关试验需满足并符合电网公司对项目接入的各项要求,所有监控服务器、交换机、隔离装置、内部芯片、系统使用国产设备,必须满足电网二次安防防护要求】、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消防设备、光缆、电缆及附件、站用变、备用电源系统等。防雷接地、电缆防火相关设备和材料;视频监控以及站区采集数据所需的相关设备。35kV集电线路材料的采购等;电缆、塔材、导线、光缆、金具及配套附件的采购等。
远程监控系统:就地升压站安装相关设备齐全,留有远程监控接口、预留冗余接口,具备对端系统完善后接入使用条件。
(3)施工范围:
(a)土建工程:项目进场道路施工、光伏场区道路施工、220kV升压站站内道路施工、场区检修通道、升压站场地平整、围墙、站内所有建筑【主控楼、综合楼、设备用房、辅助用房、35kV配电室、污水池(含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及消防水池、深井泵和泵房(包括深水井或引接自来水、生活水系统、水净化装置、生活水箱、供水管道、危险品仓库等】及装修、旗台、构支架及基础、逆变器/桥架支架及基础、箱逆变基础、升压站基础(含试桩)主变基础及事故油池、防火墙基础、母线支架基础、独立避雷针基础、动态无功补偿设备基础、接地变基础、中性点电阻成套装置基础、端子箱/检修箱基础、全站电缆沟、站内道路、防火隔离带施工、站内外排水及护坡、围墙标识及大门、篮球场、全站消防、站内绿化及硬化、视频监控设备以及全站附属设备基础、35kV集电线路直埋电缆沟土方开挖与回填、架空线路及桥架土建工程、升压站进站道路的土方开挖、污水及消防水池、回填及挡护等。光伏区支架基础施工(含试桩),光伏场区围栏施工、箱逆变设备基础、挡墙护坡、事故油池施工,光伏场区电缆施工,场区内、外道路施工,场内排水系统,场区防洪及场区大门施工,试验区电动大门及形象墙,场区围栏,道路安全防护措施、环保措施实施、水保措施实施等全部土建工程,光伏场区、220kV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220KV线路送出工程等区域的设备标示牌及安全标示牌的制作和安装。
(b)安装、调试及试验工程:本项目光伏区支架,光伏组件,箱逆变设备,汇流箱,通讯柜及光缆,电缆,接地等所有设备和材料的安装、调试及试验、系统集成;施工用电工程、施工用水工程、施工通信工程、污水及消防水池设备安装、深井泵和泵房安装工程、220kV升压站建筑物内所有相关附属设备、220kV配电装置、主变压器系统及35kV母线桥、35kV室内配电装置、动态无功补偿成套装置、全站防雷及设备接地(包括电气设备、设备支架、构架和辅助装置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等)、全站电缆及电缆防火封堵、电气二次部分、通讯及远动系统、控制及直流系统、站用电系统、备用电源、火灾报警系统、全站照明、空调及供暖等,包括单体、联调及整套启动调试,全部设备和材料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试验、调试、试运行、验收、二次搬运、消缺处理至移交给发包方的全部工作;以及承担发包方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
(c)35kV集电线路建筑安装、调试及试验工程:线路土建、基础、架空线路、电缆分支箱、电缆、电缆头、光缆、导线等设备、电缆沟道、桥架的施工、电缆、光缆敷设、电缆头制作、电缆试验、调试、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若涉及到架空线路和穿越高速公路事项,包含架空线路和穿越高速公路相关材料采购和施工,以及相关协调费用等,线路所需的标示牌及安全标示牌的制作和安装。
(d)220KV线路送出建筑安装、调试及试验工程:线路土建、基础、架空线路、对端间隔改造、相关材料施工、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试验、调试、试运行、验收、二次搬运、消缺处理等。
(4)工程监理、设备监造、造价咨询及竣工决算由发包方指定,费用包括在EPC总价范围内。
(5)涉及电网相关的并网检测等费用包含在EPC总价范围内。
(6)手续办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a)负责办理电站并网前、后的各项验收手续(包含政府、发包方组织的各类验收),并取得相应报告;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并网检测、保护定值计算、电力公司并网验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最终监检报告。
(b)负责组织电力公司对该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启动协调会议、转商业运营手续、《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通信协议》、《高压供用电合同》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c)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办理地方施工备案手续、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许可手续等;办理项目安评、水保、环保、防雷、电磁辐射、消防、职业健康、档案等批复文件、最终备案及验收工作。承担施工所涉及临时用地的补偿及恢复等费用,承担光伏区所有设备质保期内的相关工作及费用。
(d)负责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使用草地审核同意书、用地批复、不动产证办理等工作。
(7)按照发包方要求完成施工期、运行期施工场区内所需的宣传标语以及生产准备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工器具、备品配件、安全及设备标识标牌)。
(8)按照设计要求编制样板引路策划方案,并按照策划方案完成样本引路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样板引路标识标牌等)。
(9)招标文件中虽然未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也应由承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10)施工外部关系协调,承包方负责本标段施工外部关系协调(包括但不限于):由于开展征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工作所需的与政府、村组、村民的协调;由于施工干扰所引起的村民阻工协调;由于地籍边界不清所引起村民纠纷的协调;由于设备、材料等运输所引起的占压、损坏影响到第三方的权属物的协调;施工期间造成的水土流失环保林业罚款费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因征地问题阻工的协调及费用;因施工人员、机械、环境的改变导致的农田家畜受损伤亡的协调及费用;因施工导致的粉尘、噪音、交通阻塞而引发的群众不满的协调及费用;他人为索要钱财进行的故意无理取闹、骚扰阻挠施工的协调及费用;因承包方技术、设备、人员问题,导致的超出设计临时用地范围需要增加临时用地而进行的协调及费用;需要当地群众或者政府出面协助施工而进行的协调及费用;其他为促进本工程顺利进展的协调工作及费用等。如承包方协调不力,发包方出面协调,发包方有权控制和使用合同中的协调费。
(11)在总承包合同中包括的费用,如果由甲方列支,按照乙方确认的金额由甲方列支,相关列支费用从总承包合同结算价款中扣除。
(12)承包方在工程移交时同步移交档案资料,其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3)承包方负责对发包方的运维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结果达到能使熟练操作所有设备,其所需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4)承包方要参加升压站初设审查、配合做好电网设计工作,确保与本项目安装容量、施工工期、并网送出时间节点的衔接与之配套的相关工作。
2.5 计划工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前完工,全容量通过60kwh/平米试运行。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4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须为设计单位人员,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证书);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2.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6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可以等于2家);
3.2.7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以开标当天评委现场查询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1 年02月 19 日至2021 年 02 月24 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1年  03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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