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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富路(石永路—石永二路)工程二次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2-19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拟在建项目

所在地区:泉州招标

关 键 词:工程

共富路(石永路—石永二路)工程二次招 正文内容

共富路(石永路—石永二路)工程二次招标
第一章招标
共富路(石永路—石永二路)工程二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共富路(石永路-石永二路)工程二次招标已由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狮发改审【2020】33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以狮交港SJ02批准。项目业主为石狮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石狮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
2.2项目的规模:本项目起点接现状石永路,自南向北前进,沿线经过郭宅村,终点止于现状石永二路,道路设计长度2032.674米,道路设计宽度26米,双向四车道,二级公路兼城市次干路。施工内容主要包括:路基、路面、涵洞、安全设施、信号灯、电警、照明、绿化等项目,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21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1个标段,根据工程性质分为_________个标段组;本次共招标1个标段,1个标段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施工标段
里程桩号
长度
(km)
主要工程内容或工程量
施工
工期

1
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2+032
2.032
路基、路面、涵洞、安全设施、信号灯、电警、照明、绿化等项目,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1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1标段(组)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1填写);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3简要填写):/。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_________及以上资质(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1填写);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3简要填写):/。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_________及以上资质(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1填写);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3简要填写):/。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组投标,其中投标人每一投标段组通过随机确定可参投1个标段,但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只能中1个标段;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发布的信用结果适用情况中被评为C、D级的企业只能参投一个标段组;对某一标段组投标的,投标文件需包含1份商务文件及该标段组所有标段的报价文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与招标人或发布本公告的交易系统开发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监理标,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标)。
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
4.2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授权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为2021年03月12日09时30分00秒,递交投标文件。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信用分。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03月12日09时30分前到账。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8万元。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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