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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空港线(9号线)一期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2-2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重大项目

所在地区:长春招标

关 键 词:交通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空港线(9号线)一 正文内容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空港线(9号线)一期工程招标
交通运输,   吉林   2021-02-22
招标编号:HTZB2021-596  招标编码:CBL_20210222_104627636
开标时间:2021-03-25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空港线(9号线)一期工程
招标

项目编号:HTZB2021-596

1.招标条件: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空港线(9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吉发改审批【2021】18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规模: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空港线一期工程是引导长春市东部新城组群发展、解决东西客流、促进中心城区人口迁移和岗位转移、减小中心城区交通压力的放射骨干线,为外围组团与市中心连接的重要组成部分。

空港线一期工程(含赵家岗东站折返线)沿东吉林大路、龙双公路、机场路、通港大路、港城大街敷设。西起赵家岗东站,向东途经莲花山北站、东湖镇站、龙嘉机场站、民俗馆站、中心广场站、建兰街站、止于九台南站。

工程总长度30.3km,一期工程长度28.224km,赵家岗东站折返线工程长度2.099km,全线共设置8座车站,换乘站1座,为赵家岗东站,与规划地铁2号线东延线换乘。在雾开河大街与东吉林大路东北象限地块内设置莲花山车辆段1座;在九台南高铁站东南侧设置西营城停车场1座。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空港线一期工程(工程起点(折返线)-赵家岗东站(不含2号线已经代建部分)-莲花山北站(含)-东湖镇站(含)-龙嘉机场站(含)-民俗馆站(不含车站已建土建工程)-中心广场站(不含车站已建土建工程)-建兰街站(不含车站已建土建工程)-九台南站(含)土建工程、机电工程及装修工程;莲花山车辆段及出入段线及西营城停车场及出入段线。

招标范围包含赵家岗东站(不含2号线已经代建部分,含折返线;民俗馆站、中心广场站、建兰街站车站已建土建工程)至九台南站(含)(8站9区间、2个出入段线隧道、1座车辆段、1座停车场)、电缆隧道(主变电所至正线电缆隧道);全线交通疏解工程、标识、标志安装、标线(含除线)及交通附属设施等;全线(含车辆段、停车场、电缆隧道)管线的迁改工程(含交通信号灯及视频监控迁改(含附属配电系统拆除与临时排迁)、恢复工程,不含给水管线排迁;不含电力管线排迁;不含路灯排迁)。

8座车站:赵家岗东站(不含2号线已经代建部分)-莲花山北站(含)-东湖镇站(含)-龙嘉机场站(含)-民俗馆站(不含车站已建土建工程)-中心广场站(不含车站已建土建工程)-建兰街站(不含车站已建土建工程)-九台南站(含);

9座区间和2个出入段线隧道:(1)赵家岗东站折返线、(2)赵家岗东站~莲花山北站区间、(3)莲花山北站~东湖镇站区间、(4)东湖镇站~龙嘉机场站区间、(5)龙嘉机场站~民俗馆站区间、(6)民俗馆站~中心广场站区间、(7)中心广场站~建兰街站区间、(8)建兰街站~九台南站区间、(9)九台南站~终点区间、(10)莲花山出入段线、(11)西营城出入段线;

1座车辆段:莲花山车辆段(不含甲供设备);

1座停车场:西营城停车场(不含甲供设备);

既有控制中心(南四环控制中心)相关改造工程;

空港线一期工程(含赵家岗东站折返线)车站和区间工程、车辆段、停车场范围内的机电工程;

空港线一期工程(含赵家岗东站折返线)全线供电系统工程(不含甲供设备、主变电所、外电源);

空港线一期工程(含赵家岗东站折返线)全线轨道工程;

空港线一期工程(含赵家岗东站折返线)全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集成及安装工程(含气体灭火);

空港线一期工程(含赵家岗东站折返线)全线综合监控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安装工程(不含设备);

空港线一期工程(含赵家岗东站折返线)全线通信系统设备安装工程(不含设备);

空港线一期工程(含赵家岗东站折返线)全线信号系统设备安装工程(不含设备);

空港线一期工程(含赵家岗东站折返线) 全线自动售检票系统设备安装工程(不含设备);

空港线一期工程(含赵家岗东站折返线)全线站台门设备安装工程(不含设备);

空港线一期工程(含赵家岗东站折返线)车站安检设备安装工程(不含设备);

空港线一期工程(含赵家岗东站折返线)全线综合联调。

本项目投资金额约826820.51万元。(其中管线迁改费约16800万元)。

2.4.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5.计划开竣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4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6月30日。

2.6.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

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资质应符合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满足(1)或(2)其中一项即可:

(1)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同时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除外);

3.1.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由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成员方作为牵头人;(2)如由母公司与子公司共同组建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必须由母公司担任牵头人;

(3)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其分工协议承担相应的施工内容,并满足相应资质和业绩要求。

3.1.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牵头方)自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揽过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项目至少一项(合同须包含土建工程、机电工程、装修工程内容);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各成员方)自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揽过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类似施工项目至少一项(其中车辆段施工企业提供类似建筑工程业绩至少一项)。

3.2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

3.2.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2.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

3.3.财务要求:提供(2017年至2019年)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三年无连续亏损。(新成立企业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未经招标人同意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违反本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自2021年2月22日8时30分至2021年2月26日16时00分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3月25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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