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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国寿大厦(17-30轴)装饰改装工程施工招标
南通国寿大厦(17-30轴)装饰改装 正文内容
南通国寿大厦(17-30轴)装饰改装工程施工招标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CLIC.NT-ZH-2021-GC-01 招标编码:CBL_20210222_104629299
开标时间:2021-03-05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2477.9万元
南通国寿大厦(17-30轴)装饰改造工程
招标(资格预审)
第一章 申请人须知
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的南通国寿大厦(17-30轴)装饰改造工程,已经由南通市崇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文号崇川发改投资核【2015】14号。项目业主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招标人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崇川区虹桥路12号。
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6820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312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620平方米。本招标工程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营业办公用房,整个项目的17-30轴室内装饰,工程造价约为2477.9万。
3、计划开竣工时间:总工期18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四、本次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六、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必须提供:提供投标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0年1月至2020年11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④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注: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2017年12月1日以后(具体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日期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在19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装饰装修改造工程业绩(不包括:住宅、公寓、商业综合体、厂房、仓储、街区出新、节能改造、小区出新改造、村庄环境整治、道路环境整治、单独幕墙改造工程等)。
① 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
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② “中标通知书”须经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备案章(或提供
进场交易证明;或提供带有系统生成二维码或条形码的中标通知书及可扫描中标信息的二维码或条形码清晰截图);或“施工合同”须经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加盖合同备案章(或提供带有系统生成二维码或条形码的施工合同及可扫描合同信息的二维码或条形码清晰截图);或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确认证明。
③ 证明材料中的“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如当地
招投标监管部门已取消备案手续的,需提供当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发文通知及业绩工程所在地省(市)级招投标网站或省(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无需授权可查询的中标公告(或公示)截图(并提供查询网址),未提供截图及查询网址的或查询不到类似工程业绩中标信息的均不予认可。
④ 上述业绩“合同金额”是指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合同金额,如合同中不体现,可提供加盖建设单
位公章的证明作为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须上传至诚信库。
⑤ 项目负责人的业绩为工程施工期间发生过变更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非非同一人,该业绩不予认可。
(7)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厉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八、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见后。
九、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1年2月22日时分至2021年2月27日 23时59 分;
十、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a)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 年3月5日9 时30分。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报名登记表,获取详细的招标以及招标文件。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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