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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沪二期天然气进口设备项目气体分析系统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2-2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杭州招标

关 键 词:设备

浙沪二期天然气进口设备项目气体分析系 正文内容

浙沪二期天然气进口设备项目气体分析系统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浙沪二期天然气进口设备项目气体分析系统采购

浙沪二期天然气进口设备项目气体分析系统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人为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请登录)有限公司)。
现将本次采购内容和报价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提供1套气体分析系统及附件、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和有关的技术服务等。
二、报价资格条件: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注册的报价人);
2)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须具有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证书及制造商出具的技术支持承诺函)。
3)制造商必须具有ISO 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通过其它国际权威机构的质量体系认证(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产品中硫化氢分析仪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4)报价产品应有在天然气行业或类似领域内具有至少2个用户、投入使用2年及以上的应用业绩。报价人须提交合同复印件或用户使用证明,报价人应提供业绩表,同时用国际单位制标出主要参数。业绩表应包括工程名称,供货年份,气体分析系统型号、规格,供货数量,用户名称,用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
5)接受代理商报价,代理商必须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单位。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书、技术支持承诺书、连带责任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承诺提供现场的安装指导、调试及售后服务工作)。
6)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注册的报价人);
7)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注册的报价人);
8)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报价期内(提供报价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该资信证明文件需有银行盖章);
9)同一品牌的制造商与该品牌的授权代理商或集成商不允许同时参与报价;
10)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21年2月19日9:00至2021年2月26日17:00(北京时间)。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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