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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山镇刘洞灌溉泵站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2-24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预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灌溉

狮山镇刘洞灌溉泵站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正文内容

狮山镇刘洞灌溉泵站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招标
1. 招标条件
狮山镇刘洞灌溉泵站工程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狮字投审(2020)9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请登录)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金迪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 狮山镇刘洞灌溉泵站工程勘察设计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海区狮山镇,灌溉泵站选址距刘洞窦约180米的刘洞站前涌东侧;泵站出水管沿刘洞站前涌向北穿过三环路后沿洞边支涌直至博爱湖。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与规模:补水设计流量为1.87立方米/秒,刘洞灌溉泵站工程安装2台SLOW700-700(1)型单级双吸离心泵(卧式),电机配用2台Y560-8型卧式异步电动机,总装机容量为900kw,总装机流量2.38立方米/秒。输水管道长度3285m,管径选取1.60m。本工程建设费用约人民币11923.78万元。勘察设计费约人民币3,880,900.00元(其中勘察费约人民币586,600.00元,设计费约人民币3,294,300.00元)。
2.2 勘察设计周期:
(1)总勘察设计周期 90 日历天;
(2)签订协议后 30 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勘察报告成果文件;
(3)签订协议后 50 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报告附图、设计概算和工程效果图;
(4)初步设计报告审批后 40 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及施工预算等设计文件;
(5)在通过招标人审批、提出审查意见后 10 日历天内根据意见完成初稿的修改和完善;
(6)在报送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提出修改意见后 10 日历天内根据意见完成最终成果;
(7)中标人应在签订协议后规定的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
(8)如勘察、设计周期因具体的勘察、设计进度时间有修改的,以招标人确定的具体勘察、设计周期时间为准。
(9)服务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合理工作要求,投标人应按期完成,否则视为延误工期,有权追究投标人的相关责任。
(10)如由于非中标人原因导致勘察设计工作无法进行的,招标人有权对勘察设计工期进行顺延。
2.3 项目地点:南海区狮山镇。
2.4 招标内容:包括本项目的工程勘察(含初测、定测、地质钻探、测量)、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报告附图)、工程效果图、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以及上述工作的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的造价估算)、后期咨询服务、竣工图及相关配合服务】等工作,含建筑工程、临时工程等设计。中标人须提交符合初步设计规程的成果文件。
2.5 招标方式:招标。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备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具有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上述要求)
(2)资质等级: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第①点和第②点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 甲 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 丙 级(或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灌溉排涝) 丙 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 甲 级;
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乙 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 乙 级(或以上)资质;
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乙 级(或以上)资质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工程测量(水利工程) 丙 级或以上资质;
或者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丙 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 乙 级(或以上)资质;
或者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丙 级(或以上)资质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工程测量(水利工程) 丙 级或以上资质。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同时具备上述第①点和第②点资质要求的单位申请投标,也接受具备上述第①点要求的设计单位与具备上述第②点要求的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只限于由一个设计单位与一个勘察单位的联合体,且明确具备上述第①点要求的设计单位且承担设计工作的为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一旦确定则不得改变,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形式重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共同亲笔签署“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义务、各自承担的工作内容、联合体的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在投标和签约与履行合同中共同承担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应附在资格审查资料正本中)。
(3)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曾承担过1项(或以上)投资额 6000 万元(或以上)或者单项设计费合同价为250万元(或以上)水利工程的设计工作(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如以上2类材料均未能证明上述的相关项目信息的,则应提供以上2类证明材料其中之一且另加业主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仅要求联合体牵头人符合上述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工程业绩除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上公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共享专栏的业绩信息网页页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4)诚信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佛山市水利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5)项目负责人资格: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曾承担过1项(或以上)投资额 6000 万元(或以上)或者单项设计费合同价为250万元(或以上)水利工程的设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如以上2类材料均未能证明上述的相关项目信息的,则除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外,还应提供设计文件或者业主证明。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工程业绩除须提供上述纸质证明材料外,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上公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共享专栏的业绩信息网页页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或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投标人所属当地的地税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注: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相应往前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6)水工专业负责人:1人,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
(7)勘察分项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具备勘察资质且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提供。)
(8)其他:
投标人拟派负责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水工专业负责人、勘察分项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投标人须提供共享专栏信用信息公开的相关网页页面。
(9)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①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②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③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④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⑤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 年 2月 23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6.**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 2021年 3月 16日8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3月 16日9时30分。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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