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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所属发电企业物资采购项目(2021年生产物资类第2批班车)尿素、燃油、石灰石等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2-25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昆明招标

关 键 词:云南

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所属发电企业物资 正文内容

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所属发电企业物资采购项目(2021年生产物资类第2批班车)尿素、燃油、石灰石等招标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10224_111748170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云南华电巡检司发电有限公司,云南华电镇雄发电有限公司,云南华电昆明发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编号:CHDTDZ063/16-CL-2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各电厂所在区域
一、招标条件
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所属发电企业物资采购项目(2021年生产物资类第2批班车)尿素、燃油、石灰石等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招标人为云南华电巡检司发电有限公司、云南华电镇雄发电有限公司、云南华电昆明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云南华电巡检司发电有限公司:2×300MW燃煤机组、云南华电镇雄发电有限公司:2×600MW燃煤机组、云南华电昆明发电有限公司 2×300MW燃煤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63/16-CL-2201 2021-2022年尿素采购 2021年5月-2022年4月尿素采购 200
CHDTDZ063/16-CL-2202 2021-2022年石灰石采购 2021年4月-2022年3月石灰石采购 500
CHDTDZ063/16-CL-2203 2021年至2022年石灰石采购 石灰石 1000
CHDTDZ063/16-CL-2204 2021年至2022年生产用柴油采购 0#柴油 500
CHDTDZ063/16-CL-2205 2021年至2022年生产用柴油采购 0#柴油采购 5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1-2022年尿素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资质等级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且注册资金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
6.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有相应合法经营证件。(须提供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尿素检测证书复印件。
8.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两年(2019年3 月1 日至今)每年不少于900吨的尿素供货能力证明或每年向同一单位长期(半年及以上)供应尿素的证明材料,并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材料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
9.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10.其他要求:无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材料生产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并提供生产厂商的上述所要求相关经营证件。
【2021-2022年石灰石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所承包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6.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7.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有不少于年产10万吨石灰石矿产资源,同时具备《采矿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的合法经营证件。(须提供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石灰石检测报告复印件。
9.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3 月1 日至今)至少具有2项石灰石供货业绩(单项合同供应量或结算量10万吨及以上),并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材料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
10.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11.其他要求:无
1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材料生产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并提供生产厂商的上述所要求相关经营证件。
【2021年至2022年石灰石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资质等级要求:无。
6.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有不少于年产15万吨石灰石矿产资源,同时具备《采矿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的合法经营证件。(须提供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石灰石检测报告复印件。
8.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3 月1 日至今)至少具有2项石灰石供货业绩(单项合同供应量或结算量10万吨及以上),并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材料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
9.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10.其他要求:无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材料生产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并提供生产厂商的上述所要求相关经营证件。
【2021年至2022年生产用柴油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资质等级要求: 无
6.资格能力要求:本次采购的柴油生产厂家要求为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或成品油年生产能力超过2000万吨的大型企业,或者所供油品必须为以上大型企业生产(投标方需提供有效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及以上企业的授权书或购货渠道证明等相关材料)。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投标人本次采购油品的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0#车用柴油国Ⅵ)标准,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生产用柴油的生产或销售经营资质,并提供《生产用柴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生产用柴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柴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范围包括柴油或委托运输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范围包括柴油等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8.业绩要求: 近3年完成0#车用柴油相关销售业绩不少于3项,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如合同、增值税发票等)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9.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近3年(2017-2019)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0.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产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抵押、冻结和查封。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且在华电系统内既往履约中没有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请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2021年至2022年生产用柴油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资质等级要求: 无
6.资格能力要求:本次采购的柴油生产厂家要求为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或成品油年生产能力超过2000万吨的大型企业,或者所供油品必须为以上大型企业生产(投标方需提供有效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及以上企业的授权书或购货渠道证明等相关材料)。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投标人本次采购油品的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0#车用柴油国Ⅵ)标准,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生产用柴油的生产或销售经营资质,并提供《生产用柴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生产用柴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柴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范围包括柴油或委托运输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范围包括柴油等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8.业绩要求: 近3年完成0#车用柴油相关销售业绩不少于3项,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如合同、增值税发票等)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9.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近3年(2017-2019)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0.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产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抵押、冻结和查封。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且在华电系统内既往履约中没有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请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2-24 15:30到2021-03-02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2-24 15:30到2021-03-02 17:00。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03-18 09:00。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方式:电子开标。
开标时间:2021-03-18 09:0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报名登记表,获取详细的招标以及招标文件。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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