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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发央著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建发央著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正文内容
建发央著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招标编码:CBL_20210225_104635933
招标人:株洲悦发房地产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发央著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株发改备[2020]8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株洲悦发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建发央著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招标编号:
2.3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建设地点:株洲河西新城区的北向,东临神农大道,北靠株洲大道体育公园,南近黄河北路神农城核心区。
2.5项目概况:本项目计容总建筑面积约202948m2,不计容面积约45648m2,总建筑面积约248596m2。包括1#-3#栋、5#-13#栋、15#栋、16#商业住宅工程及地下车库、幼儿园、物管用房等配套建筑工程。
2.6工期要求: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为7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70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设计质量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设计深度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8保修要求:设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要求,所有设计文件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且最终通过审图中心的施工图审查;施工质量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9招标范围:
2.9.1设计承包范围:本工程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所列专业工程内容外所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及其相关辅助工作、。
设计应包括的专业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装饰装修(普通装修和架空层、电梯机房、配电室的精装修)、给排水、电气、建筑智能化、装配式建筑、消防、暖通、幕墙、景观绿化、室外道路及配套附属工程、亮化、电梯等工程。
承包人应负责与施工图设计有关的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设计交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专业深化设计核定、服务;负责设计档案资料整理并移交;负责参与项目的中间验收(基础验收、主体验收)、联合验收和竣工验收。具体设计要求详见招标人下发的《设计任务书》。
2.9.2施工总承包范围:本工程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包括建筑、结构、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装配式建筑、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桩基础工程、铝合金门窗、栏杆工程、外立面涂料、幕墙、消防、暖通、建筑智能化、景观绿化、室外道路及配套附属工程、亮化、供配电、供水、电梯及相关配套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
3.2同时具备下列企业资质:
(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综合甲级企业资质;
(2)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3施工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
3.4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必须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中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很低标准。
3.5本招标项目接受不超过三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成员单位,联合体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入围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规定。
6.招标文件及基础资料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3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斧章)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6.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共1000元/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份数:一正二副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均为2021年3月26日9时00分。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投标人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强制要求为拟任项目负责人)一名,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应由其牵头人按前述要求派员到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开标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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