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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遴选审计中介机构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2-2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消防

郑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遴选审计中介机构项 正文内容

郑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遴选审计中介机构项目招标
招标人:郑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资金来源: 其它  
受郑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委托,就郑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遴选审计中介机构项目举行竞争性磋商,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予以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1项目名称:郑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遴选审计中介机构项目
1.2采购编号:HNDM20210212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2.1服务内容:向采购人(郑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提供审计服务工作;
2.2入库数量:入库9家会计师事务所;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4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2.5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份(含)以来任意月份缴纳税收凭据和提供 2020年1月份(含)以来任意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费清单(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企业须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2供应商须具有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项目负责人为单位正式员工,有合法的劳动关系,提供 2020年1月以来任意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费清单;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共 3 项的查询结果打印件或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项目评审结束前)【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信用查询截图存在看不清、查询内容不全等问题,采购人即时查询信用结果作为最终资格审查依据。】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公示的公司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等内容,查询结果打印件或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五、获取磋商文件
5.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3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5.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邮件方式发送。
5.3磋商文件500元/套,不退;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须到账),采用从供应商公司账户转账方式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5.4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资料包括:
1.
(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
(2)企业营业执照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
(3)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承诺);
(5)2020年1月(含)以来任意月份,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依法免税提供证明文件);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证书及 2020年1月以来任意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材料;
(8)资格条件3.3条、3.4条查询页;
(9)磋商文件费银行转帐凭证。注:1.请供应商根据以上要求:按顺序整理好并以PDF格式(加俯应商单位公章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2.供应商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后请致电并告知代理机构人员,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给供应商发送磋商文件电子版。
3.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3月11日9:30(北京时间);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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