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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县绕城路绿化亮化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3-0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南宁招标

关 键 词:园林

宁明县绕城路绿化亮化工程项目(EPC 正文内容

宁明县绕城路绿化亮化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
园林绿化,   广西   2021-02-26
招标编号:PGZB2101008A  招标编码:CBL_20210226_104638084
开标时间:2021-03-24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758.42万元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明县绕城路绿化亮化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名称)工程已由 宁明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宁明县绕城路绿化亮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宁发改字【2020】108号)、 关于宁明县绕城路绿化亮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投资【2020】65号 )、关于宁明县绕城路绿化亮化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投资【202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县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宁明县城区绕城路

建设规模:绿化工程包括宁爱二级红绿灯路口至产业大道1.5公里绿化工程,绿化范围为人行道绿化、侧分带绿化、中央分隔离带绿化;兴宁大道东至明江峙利村口2551.457米绿化工程,绿化范围为人行道绿化、中央分隔离带绿化;绕城路下桥处576㎡绿化及道路6.5公里亮化工程,绿化范围为派连大桥头576㎡绿化工程。亮化工程包括宁明县骆越大道延长线亮化工程,亮化范围为路长1.5公里道路亮化工程;宁明县兴宁大道东延长线亮化工程,亮化范围为2551.457米道路亮化工程;宁明县绕城路亮化工程,亮化范围为6.5公里道路亮化工程。

合同估算价:1758.42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75 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1年4月至2021年6月。

2.2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2.4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2.5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库信息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2.6其他要求: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3月24日10时 00 分。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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