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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局110kV沙河变10kV迁改工程电缆通道土建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3-0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石家庄招标

关 键 词:工程

五华局110kV沙河变10kV迁改工 正文内容

五华局110kV沙河变10kV迁改工程电缆通道土建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人:五华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90.0万元
五华局110kV沙河变10kV迁改工程电缆通道土建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1.竞争性磋商条件
五华局110kV沙河变10kV迁改工程电缆通道土建部分发包人为五华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五华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包人”)委托对五华局110kV沙河变10kV迁改工程电缆通道土建部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定实施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五华局110kV沙河变10kV迁改工程电缆通道土建部分。
2.2项目编号:云鑫招字2021-2-008。
2.3投*资规模:本次招标规模约为190万元。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2.5建设地点:昆武高速下层和河北路交叉路口。
2.6发包范围:完成包括本项目的所有电力迁改土建设计工作和电力迁改土建部分工程施工(具体以发包人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包内容为准)。
(1)设计工作内容包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有关报批并经相关主管部门通过批准、审批手续及施工过程、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
(2)施工内容包含:本项目的电力迁改土建部分工程施工、手续办理、配合验收、工程移交等,直至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全部施工内容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并负责办理与本项目有关的割接、开通手续,工程的试车、通车及竣工验收等工作。
2.7工期:7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
(1)设计部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及规范,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保证设计通过相关主管单位审查。
(2)施工部分: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招标人及相关主管单位需求,执行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相关规范及标准调整,以最-新执行的规范及标准执行。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只划分一个标段。
2.10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资质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近年(2018年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 合同金额150万元以上或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业绩,其中设计业绩不作要求,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为准)。
3.4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拟配备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必须长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自行承诺)。2018年至今承担过1个合同金额150万元以上或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为准)。
3.5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师职称或注册类证书。
3.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2019年年度未亏损,提供2019年年度会计报表。
3.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3.8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标准扣减最终得分。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须明确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各方的工作内容和权利义务,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与本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请于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5日17时30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可不用提交,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递交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
4.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售价1200元,不退,需要提供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外加邮购费100元。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报名资料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办理邮购。
5.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11日09时30分。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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