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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烟草保山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场地平整工程招标
云南省烟草保山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 正文内容
云南省烟草保山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场地平整工程招标
招标编码:CBL_20210301_104640940
开标时间:2021-03-12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保山市科盛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132.37万元
云南省烟草公司保山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场地平整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云南省烟草公司保山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场地平整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RZB-2021-BS
2.项目名称:云南省烟草公司保山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场地平整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323659.38元
5.限价:¥1323659.38元
6.采购需求:
1.项目采购内容:平整场地面积约2万平方米。
2.本次磋商范围:云南省烟草公司保山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场地平整工程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容(除特别注明者外);具体工程建设内容以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3.项目实施地点:保山工贸园区。
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GB 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5.现场踏勘:拟磋商申请人报名后须进行现场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所涉及的现场资料,现场踏勘产生的风险及相关费用由拟磋商申请人自行承担;踏勘地点为:项目实施地点。
6.承包方式:总承包,包工包料。
7.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8.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提供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相应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提供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拟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等级证书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
3.3磋商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磋商申请将被拒绝。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磋商申请人在近三年内从事建筑活动中无“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处罚)记录”的证明函(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向相关人社部门查询出具),有不良记录的磋商申请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3月02日至 2021年03月08日(五个工作日),获取时段工作日内每天上午8时00分,下午18时分止。
2.请磋商申请人将“营业执照(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拟参加磋商项目名称、联系方式)、磋商申请人资质证书”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进行信息登记,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便于书面通知各磋商申请人。如磋商申请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磋商申请人修正进行补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3.方式:磋商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4.售价:¥10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详见招标文件)。
3.现场递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代理机构磋商会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1年03月1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详见招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16000.00元。
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平武县人民医院改建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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