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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市公益性公墓项目社会投资人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3-0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办公

桂平市公益性公墓项目社会投资人招标 正文内容

桂平市公益性公墓项目社会投资人招标
招标编号:GXYJ2021-GP-002FG 
招标人:桂平市民政局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3259.12万元
本招标项目 桂平市公益性公墓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桂平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浔发改计[2016]3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桂平市民政局。根据《桂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平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及管理方案的通知》 浔政办发〔2020〕22号文件精神,现就桂平市公益性公墓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遴选社会投资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桂平市公益性公墓项目社会投资人招标
二、项目编号:GXYJ2021-GP-002FG
三、资金来源:由中标人自筹
四、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 桂平市南木镇
2、项目规模: 项目占地总面积215249.4平方米(合322.8亩),新建业务厅、洽谈室等综合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3050平方米;新建道路、停车场公用辅助工程11.3万平方米,新建各类墓位共10万个(其中新建:墓穴32471个,骨灰楼总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骨灰墙总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1)、墓葬工程:①生态公墓②骨灰楼③骨灰墙④综合业务用房⑤墓园入口等建筑的建设;(2)、园林绿化工程:①文化广场②园林绿化等辅助工程的建设;(3)、公用辅助设施工程:①道路交通系统②环卫设施、公共厕所、垃圾收集设施③给排水工程、污水工程④供电通讯等工程的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13259.12万元,通过向自治区申请债券3700万元,市本级财政配套2300万元,剩余7259.12万元由中标企业投资。
3、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期及资金筹措
桂平市人民政府提供项目用地、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解决供地涉及到的相关土地赔偿安置等费用;综合办公楼、骨灰楼、骨灰墙由市民政局向上级申请资金建设,其它设施由中标企业自筹资金建设。项目建设期五年,分五期实施,按照一年一期进行。(项目建设期起算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1)期建设的内容及资金筹措渠道。
①进山道路扩宽为8米(两车道)约7公里,所需投入通过市政府交通道路建设投入解决。
②项目办公楼1587万元、骨灰楼371.54万元、骨灰墙1925万元,共3883.54万元。由市民政局向上级申请资金建设。
③墓区内道路、焚烧场、停车场、三门牌坊、园林绿化工程,入口广场、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箱、垃圾收集池、给水工程、高位水池、DN200给水管、DN1100给水管、排水工程、化粪池、供电工程等,所需资金由中标企业自筹解决。
④建11000个墓穴(其中树葬墓穴8000个,经济合葬墓穴1000个,生态合葬墓穴1000个,生态单葬墓穴1000个)无偿交付市政府统筹使用,所需资金由中标企业自筹解决。
(2)第二、三期、四期、五期必须按期完成,所需资金由中标企业自筹解决。
(3)市人民政府负责提供该项目用地,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办理与该项目有关的、必要的法律要求的相关 证 照、行政许可、审批等手续,办理过程中所需相关费用由中标企业承担。
(4)本项目监理、检测等招投标工作由桂平市民政局组织实施,所需支付的监理服务费、检测服务费用暂定由中标企业承担。
五、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由招标人确定的投资方负责对桂平市公益性公墓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进行投资建设。招标人与投资方签订《桂平市公益性公墓项目投资合同》等有关合同,投资方根据合同确定的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筹措资金,并组织工程施工建设、运营管理维护及合同约定的其他相关工作。招标人负责项目的审批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六、经营管理模式:
1、经营模式:项目建成后,骨灰楼、骨灰墙共65000个墓位资产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等归桂平市人民政府,并由市民政局委托桂平市殡葬管理所运营管理;建设树葬墓穴17050个,经济合葬墓穴6550个,生态合葬墓穴6950个,生态单葬墓穴5520个,共36070个,其中,11000个墓穴无偿交给桂平市人民政府统筹使用,其余25070个墓穴由中标企业负责售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售卖的墓位价格报市发改局备案。在运营过程中由桂平市人民政府按相关的公墓管理条例进行管理和维护。
2、销售时间:给予中标企业20年的销售时间,销售期满,中标企业要将项目产权(建设项目含出售的公墓、未出售的项目地上附着物、建筑设施设备等)全部无偿移交给桂平市人民政府。中标企业为此项目融资或举债的,一律由其自行负责偿还,不得转移给桂平市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项目运营期满之前3个月,中标企业为此项目融资或举债必须全部偿还完毕,项目移交工作由桂平市人民政府与中标企业在项目运营期满3个月前商定,并在运营期满一个月后全部移交完毕。
七、投标人资格: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合法企业,且须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其经营范围须包含殡葬服务;
2、投资人具有操作本项目的资金实力与融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由潜在投标人在网站自行下载。潜在投标人在截标现场签到报名,便认定为本项目的报名人。供应商在签到报名后即可递交投标文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3月24日上午0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桂平市,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2021年3月24日上午09时00分在桂平市。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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