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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银行贷款乌鲁木齐城市交通改善项目(二期)二级平台停车场管理和信息服务平台
世界银行贷款乌鲁木齐城市交通改善项目 正文内容
世界银行贷款乌鲁木齐城市交通改善项目(二期)二级平台停车场管理和信息服务平台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乌鲁木齐市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万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
一、招标条件
本世界银行贷款乌鲁木齐城市交通改普项目(二期)二级平台停车场管理和信息服务平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世界银行贷款1571万元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市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二级平台停车场管理和信息服务平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二级平台停车场管理和信息服务平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二级平台停车场管理和信息服务平台)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满足所列要求之一即可
要求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资质;(国家科技部颁发)
要求2:软件企业证书资质;(地方软件协会认证)
2)对集成商的要求:投标人应证明具有不少于5年的信息化系统工程的实施经验,并且在过去3年(2018年至今)里至少已经成功完成过1个与本次招标类似的信息化工程(含软硬件设备),合同金额达到1250万元以上。
3)对集成商的要求:关于停车数据采集系统软件、停车场管理和信息服务平台软件、一站式公共服务信息平台软件、车辆识别管理系统等停车或交通信息化相关系统,投标人应提供上述四项中的至少1项的软件著作权证明材料
4)对制造商的要求:对于视频车牌自动识别系统或停车场P0S机,制造商或供应商应证明其设备至少在2个停车信息化工程中有过成功供货的经验,且过往供货规模达到与本合同类
5)财务资源应不少于人民币590万元。投标人应明示其财务资源(如速动资产、授信额度和其它融资来源,但不包括合同预付款)必须能够满足人民币590万元+当前承揽工程所需现金流的要求;
6)投标人最近三年的平均年营业额应该达到3930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3月05日09时00分到2021年04月07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8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1年04月08日11时00分
七、其他
1.中国政府已从世界银行获得一笔贷款,用于支付乌鲁木齐城市交通改善项目(二期)的费用,并计划将其中的一部分贷款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合同项下的合格支出
2.本项目的业主及建设管理单位为乌鲁木齐市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现邀请合格的且有资格的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和相关服务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合同号CW-36-1
合同名称二级平台停车场管理和信息服务平台
建设内容本工程包括乌鲁木齐市停车管理中心的停车场管理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以及214个停车场的数据接入。其中,3处封闭式占道停车场进行视频车牌识别改造和视频监控改造,180处有人管理的非封闭式占道停车场发放P0S机
上述项目的工期为8个月,具体货物和相关服务清单及详见招标文件。
3.本次招标为国内竞争性招标,凡符合世界银行采购指南规定的,且不存在采购指南第16和1.7条款所述利息沖突的合格投标人均可投标合格投标人均可投标。
4.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以从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进一步了解有关信息,并在上午9点至11点,下午14点至16点之间查阅招标文件。
5.潜在投标人应注意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4条关于合格性和利益冲突的规定。所有存在利益冲突的投标人均为不合格的投标人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包括(详细信息将在招标文件中提供)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满足所列要求之一即可
要求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资质;(国家科技部颁发
要求2:软件企业证书资质;(地方软件协会认证)
2)对集成商的要求:投标人应证明具有不少于5年的信息化系统工程的实施经验,并且在过去3年(2018年至今)里至少已经成功完成过1个与本次招标类似的信息化工程(含软硬件设各),合同金额达到1250万元以上
3)对集成商的要求:关于停车数据采集系统软件、停车场管理和信息服务平台软件、一站式公共服务信息平台软件、车辆识别管理系统等停车或交通信息化相关系统,投标人应提供上述四项中的至少1项的软件著作权证明材料。
4)对制造商的要求:对于视频车牌自动识别系统或停车场P0S机,制造商或供应商应证明其设备至少在2个停车信息化工程中有过成功供货的经验,且过往供货规模达到与本合同类
5)财务资源应不少于人民币590万元。投标人应明示其财务资源(如速动资产、授信额度和其它融资来源,但不包括合同预付款)必须能够满足人民币590万元+当前承揽工程所需现金流的要求
6)投标人最近三年的平均年营业额应该达到3930万元人民币;
7.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将购买招标文件的申请递交到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并支付人民币2000元的不可退还费用,用于购买招标文件。
8.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4月8日11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在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公开进行。投标人可派代表参加开标。开标时间为2021年4月8日11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30万元。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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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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