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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油岭村瑶族民居群修缮工程设计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3-0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重大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工程

连南瑶族自治县油岭村瑶族民居群修缮工 正文内容

连南瑶族自治县油岭村瑶族民居群修缮工程设计服务招标
招标编号:JZCG2021004 
开标时间:2021-03-17 招标人:连南瑶族自治县瑶族博物馆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 资金额:96.5万元
项目概况
连南瑶族自治县油岭村瑶族民居群修缮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  15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ZCG2021004
项目名称:连南瑶族自治县油岭村瑶族民居群修缮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65000.00元
最 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连南瑶族自治县油岭村瑶族民居群修缮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项目性质 服务期 付款方式
连南瑶族自治县油岭村瑶族民居群修缮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 合同签订之日起150个日历日内完成 1、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设计费总金额

的50%作定金。
2、成交供应商提交施工图,施工图经采购人审核(或采购人委托有关机构),成交供应商按审核要求修改后,成交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要求提交相对应的图纸后七个工作

日内,采购人支付设计费总金额的45%作为进度款。
3、本项目竣工验收2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设计费总金额的5%作为结算款。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实际履行期限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 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所属期为2020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

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则提供税务部

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2020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社 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 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从社 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 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

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 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20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2.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磋商文件。
3.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

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资料。】
4.具备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括古建筑。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 年 3  月  6 日至 2021 年  3 月  12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

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领购(《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3)
售价(元):15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 年  3 月  17 日  15 点 30 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 2021 年  3 月  17 日 15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交纳磋商保证金时间:自2021年 3  月 6  日至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止。
(2)交纳金额:壹万元整(¥10000.00 元)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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