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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章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3-0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郴州招标

关 键 词:工程

宜章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勘察 正文内容

宜章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招标编码:CBL_20210305_104650497
开标时间:2021-03-29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宜章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396.0万元
宜章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章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勘察设计由宜章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宜发改批[2019]107号、宜发改批[2021]5号文批准,以宜招标核[2021]7号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及申请上级资金 , 招标人为开元(宜章)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014年10月27日,郴州市发改委以项目名称为“宜章县莽山水库供水工程”下达立项批复(郴发改发〔2014〕139号),项目估算总投资22215万元。2015年7月,水利部关于《湖南省宜章县莽山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水总〔2015〕275号),明确莽山水库每年平均城乡生活及工业供水规模为2227万立方米。由于次可研编制的供水规模,与批复的供水规模差别较大。
2016年6月,县水利局决定对2014年下达的可研批复内容进行调整,并将可研修订、初步勘察设计等内容进行捆绑公开招标,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牵头人,以下简称“水电八局”)和湖南大地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中标价为485.18万元,工程总投资估算为27000万元。
2017年5月,市水利局下达了《湖南省宜章县莽山水库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郴水许〔2017〕24号),工程概算总投资45644.84万元。同时编制了第二次可研,2019年9月,县发改局重新立项,下达了《关于宜章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宜发改批〔2019〕107号),项目估算总投资为7.5亿元。
2020年6月,市政府下达了《莽山水库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总体规划》(郴政办函〔2020〕78号)。批复宜章供水规划范围包括宜章县城、天塘镇、黄沙镇、迎春镇、一六镇、岩泉镇、栗源镇、长村乡、浆水乡、梅田镇等10个乡镇及花溪里项目区;供水人口59.35万人;供水规模8.1万m3/d;项目估算总投资9.43亿元。要求宜章县、临武以从源头到龙头供水到户和智慧供水为目标高标准高起点进行规划设计。由于总体规划包含的建设内容、工程布局和投资规模与“宜发改批〔2019〕107号”批复的相关内容差异较大,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对原立项可研进行调整。依据总体规划和2020年6月15日市水利局组织召开的莽山水库供水工程前期工作调度会议精神,将宜章、临武和坪石镇建设内容编制打捆可研,2020年10月完成第三次可研编制,但因宜章和临武为两个不同的独立项目法人,市发改委无法将打捆可研批复给两不同的法人,为此,第三版可研因此未获批复。
2020年11月,可研编制单位将原打捆可研按县进行拆分,重新编制了《宜章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调整可研报告》,为第四次可研。2021年1月20日,县发改局下达了《关于调整宜章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相关事项的通知》(宜发改批[2021]5号),项目估算总投资为8.71亿元。与2019年9月批复的可研内容相比,供水范围、供水人口、供水规模、设计保证水位、输配水管道(减少了从水源到水厂管道长度、增加了从水厂进村入户管道长度)、智慧水务及水厂建设等均进行了调整,估算总投资增加了1.21亿元。
综上所述,由于调整可研建设内容和工程投资估算远超出县水利局与水电八局签订的勘察设计合同服务范围,加上原合同项目名称“宜章县莽山水库供水工程”变更调整为“宜章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造成原合同因项目名称不一致而无法续签补充协议。2020年9月10日,县水利局与原勘察设计单位协商签订了补充协议,解除了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合同。为此,必须重新选定勘察设计单位,重新编制《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等,并取得相应批复。
2.2供水范围及规模:供水范围为县中心城区、天塘镇、一六镇、岩泉镇、栗源镇、黄沙镇、迎春镇、长村乡、浆水乡、梅田镇等9个乡镇及花溪里项目区。设计供水人口42.44万人,总供水规模约8.03万吨/天。主要建设内容包含输水管全长约91.54km(其中主管道长约61.777km,含过管隧洞,输水支管长约29.763km),输水主管采用直径1.4~1.0m的球墨铸铁管单管布置,乡镇支管管径在600mm至200mm之间管材为球墨铸铁管;设计原水加压泵站1座(长村浆水水厂,11kw),配水加压泵站4座(进入迎春镇前55kw,梅田下塘村55kw,上曹家村37kw,梅田黄石村5.5kw);新建水厂4座,分别为宜章县中心水厂(5万m3/d)、南部乡镇集中水厂(1#水厂,规模1.4万m3/d)、长村浆水水厂(2#水厂,规模3100m3/d)、梅田水厂(规模3200m3/d);原址扩建或提质改造水厂4座,分别为一六水厂(规模2800m3/d)、岩泉水厂(扩建后总规模2300m3/d)、栗源水厂(规模2650m3/d)及梅田老水厂(规模2200m3/d)。调整可研估算总投资87107.24万元。
2.3勘察设计内容及规模:分两阶段实施。
阶段:投资4.93亿元,工期为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建设内容为完成主管道(输水管)及对接一六、岩泉、栗源和梅田老水厂输水支管的建设;新建县城中心水厂分两阶段建设(各2.5万m3/d)一并勘察设计及县畅水配水管网的建设;新建梅田水厂(已在建)及供水配水管网的建设,完成主管道和县城中心水厂的智慧水务建设;
第二阶段:投资3.78亿元,工期为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根据供水需求,条件满足的优先建设。建设内容为完成新建南部乡镇集中水厂(规模1.4万m3/d)、长村浆水水厂(规模 3100m3/d)及供水配水管网的建设;完成改造老水厂、配水管网、智慧水务及其他建设内容。
2.4本次勘察设计与原勘察设计成果对比:(1)输水主管道线路基本未变,大部分勘察成果可参考利用,但输水支管布置方案不同,管径不同,设计成果不可用;(2)县城中心水厂标高由300m调整为320m,厂址位置有偏移,小部分勘察成果可作参考利用。(3)县城中心水厂规模不同,原水厂供水规模为4.5万m3/d,本次勘察设计供水规模为5万m3/d,需按两期实施重新设计;(4)新建乡镇集中水厂3座(南部乡镇集中水厂、长村浆水水厂、梅田水厂)、改扩建乡镇水厂4座(一六镇水厂、岩泉水厂、票源水厂、梅田老水厂)、新增配水管网、新增智慧水务,需重新勘察设计。
2.5招标上限值: 本次勘察设计费计算依据为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折扣参考市场价。本次初步勘察设计项目总招标价上限值为396万元,按阶段、第二阶段分别报价。阶段项目总投资估算49310万元(建安工程费约36287万元),勘察设计费招标价上限值为225万元;第二阶段实施项目总投资估算约37797万元(建安工程费约29618万元),勘察设计费招标价上限值为171万元(第二阶段如未实施则仅支付已完成成果的勘察设计费用)。在以上供水范围、规模内为限额包干,在整个项目建设期需按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评审专家意见对设计报告进行无偿修改。
2.6主要设计任务: 1、地形图测量;2、收集建设场地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初步设计勘察报告、施工图阶段工程勘察文件;3、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施工图成果;4、工程施工及验收阶段技术服务工作。
2.7前勘察设计单位已完成的勘察设计成果详见附件,即市水利局2017年批复的《宜章县莽山水库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和县发改局2021年1月20日批复的《宜章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调整可研报告》。本招标挂网附件仅作勘察设计参考,不作为今后勘察设计工作量增减依据,但要求本次勘察设计方案与上述已批复初步设计报告的勘察设计成果衔接一致。前期已完成勘察设计成果以挂网附件为准。中标人根据宜发改批[2021]5号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前设计单位可参考借用的设计成果部分修改调整后,要以中标人名义出具最终设计成果。但勘察成果质量和真实有效性按“谁勘察谁负责”的原则处理。中标单位对原设计成果进行调整或变更的,亦不另行增加设计费用。
2.8进度要求:签订合同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任务(含设计评审及完成修改任务);初设批复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含施工图预算编制)。
2.9设计质量要求:成果达到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规范深度和要求,并确保成果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利行业设计甲级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甲级以及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的能力。
3.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专业负责人应具有与本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4 、近5年(2016年1月~至今)具有1个以上(含1个)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业绩是指2016年1月至今具有供水、饮水类项目且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工程设计或EPC项目业绩)。
3.5、其他资格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
3.7、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 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8〕28 号),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03月 08日09时至 2021年03月12日18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进行网上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21年 03 月 29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并向招标人出示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7、投标保证金及账户
7.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30000元)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7.2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 年 03 月 29 日的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转入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以到帐时间为准。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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