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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春公园消裸工程二标段(绿化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3-0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公园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春公园消裸工 正文内容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春公园消裸工程二标段(绿化工程)招标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10308_2437480779938816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CDZB-2021-0301-02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春公园消裸工程二标段(绿化工程),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关于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春公园消裸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长高经发审字[2020]1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创投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春公园消裸工程二标段(绿化工程)。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1.9726公顷,计划栽植乔木、灌木、色带、花卉、植草、水生植物等,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甲方通知为准。

2.3 建设地点:长春高新区,永春河西岸新区部分,南起金宇大路,北到南四环路,西至超胜街。

2.4招标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施工合同范围内所包含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施工期为2021年4月10日至2021年5月15日,养护期2021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5日。

2.6 最高投标限价:1138.2983万元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合格标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绿化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全部成员须为本单位人员并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提供自招标发布之日截止前近一年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社保官网查询截图)。

3.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公司为2019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拒绝列入2019年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期连续至少6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且网上可查;应包含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同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的官方网址、查询用户名、查询密码(如有),以保证招标人能够准确及时的查询相关信息;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在接到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3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3)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

(4)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截图;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被授权人社保缴纳证明)。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1日11 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报名登记表,获取详细的招标以及招标文件。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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