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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吴庄社区电梯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3-10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郑州招标

关 键 词:河南

新郑市吴庄社区电梯招标 正文内容

新郑市吴庄社区电梯招标
招标人:河南富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280.0万元
新郑市吴庄社区电梯采购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具备招标条件。受河南富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本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新郑市吴庄社区电梯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NZJ-2020-CG(HEN)-014
3、项目地点:新郑市境内
4、供货安装期:30日历天
5、资金来源:委托投-资
6、招标控制价:2800000元
7、采购范围:新郑市吴庄社区电梯购置、安装及验收等(包含电梯的购置、安装、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装卸保险、报验及主体施工配合及配套等其他伴随服务)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设计、生产、制造、验收合格标准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0、定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确定中标人
二、报名条件:
2.1 投标单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电梯设备制造厂家或代理商;投标人如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设备制造厂家,须同时具有特种设备(电梯)A级制造许可证和A级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电梯设备制造厂家的代理商,须取得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B级(含B级)以上资质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其所投电梯的制造商需满足本条对电梯制造商的要求,提供相关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家公章;
(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①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②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3.1 报名时间: 2020 年 3 月9 日起至 2021 年 3 月17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3.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不退;
3.3其他有关事项: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下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以上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电梯设备制造厂商特种设备(电梯)A级制造许可证(客梯)和A级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客梯)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设备代理商取得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B级(含B级)以上的资质证书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2019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4)2020年6月以来任意两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7)根据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凡纳入国家颁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在节能清单范围内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财政部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相关页(必须包括期数、页码)及证书,对应产品型号(需特别标记),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非投标人产品的加盖制造商公章)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 年 3 月 30 日上午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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