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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和名苑安置小区工程佳和名苑安置小区3号楼商铺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3-10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工程

佳和名苑安置小区工程佳和名苑安置小区 正文内容

佳和名苑安置小区工程佳和名苑安置小区3号楼商铺工程;招标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10310_182201467580416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佳和名苑安置小区项目已由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淮发改审字[2012]242号的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淮安区建筑工程发展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佳和名苑安置小区3号楼商铺工程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佳和名苑安置小区内;
2.1.2建设规模:新建商铺,四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约6032平方米,(具体详见图纸及招标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约700万元
2.1.4工期要求:9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3 月 20 日,竣工日期:2021年6 月20日
2.1.5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新建商铺土建、水电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4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7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企业信用报告等级为BBB及以上,由中介机构按照淮政发[2013]68号《区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招标投标领域适用2013年版)等标准规范的通知》及其附件要求或《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建筑施工类2017年版)》所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需经淮安区信用办备案并在有效期内);
3.8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等级,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在有效期内)(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3.9提供项目负责人2020年6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0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无。
3.11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⑦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本区域内承接工程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⑧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⑨自2019年2月28日以来投标人存在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注:将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12拟选派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有效的身份证、本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2020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19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3月22日9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报名登记表,获取详细的招标以及招标文件。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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