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独家项目>>项目正文

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商服务招标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3-1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环境

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债券发行主 正文内容

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商服务招标项目招标
招标人: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受(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招标编号:闽一十[2021]采购02015、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商服务招标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2021]采购02015
2、项目名称: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商服务招标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服务名称 数量 服务内容 发行年限
一 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商服务 1项 详见第三章招标要求 不超过5年
 合同签订时间 中标通知书领取后30天内签订合同
 限价 承销费率年化2.5‰(含所有税费)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特殊要求:
1)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合法投标人。
2)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且加斧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斧章为准)。
3)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需自行对其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证明,未提供者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5.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之财务报表截图。5.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2020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5.1、5.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6.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6.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6.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备注:
(1)“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7)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7.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7.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7.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备注:(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8)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获取:
6.1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斧章。
7、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100元/份(含电子文档)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21年03月10日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03月31日。
9、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1日8时30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2021年04月01日8时30分;
11、公告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2021年03月10日至2021年03月31日。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对不起,你当前尚未登录,只有登录才能查看内容

已经是会员:
加入正式会员您即享受以下服务:
1、第一时间获得招标与采购信息网提供的招标公告、预告、中标结果及邀请招标等项目信息,更可一手掌握拟在建项目、VIP独家项目等优势项目资源
2、感受招标与采购信息网提供的邮件订制服务、短信提醒服务、人工服务、专业项目筛选;
3、按钮广告、横幅广告、下拉广告等多重曝光精准宣传推广,全方位提高企业知名度和形象。

招标信息简介

客户咨询:010-58977952 传 真:010-58977952 24小时电话:1510107438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邮编:100039

备案号: 京ICP备12016795号-1 版权所有©2006-201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