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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卷烟厂电子皮带秤采购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3-1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香港招标

关 键 词:上海

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卷烟厂电 正文内容

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卷烟厂电子皮带秤采购招标
招标编码:CBL_20210310_104658413
开标时间:2021-04-07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卷烟厂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25.0万元
一、受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卷烟厂的委托对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皮带秤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竞标。
序号 项目内容 采购数量 服务期限 项目总预算
(含税)
1 采购一台全新电子皮带秤及后期安装调试工作。并对原有皮带秤移位拆装进行指导,配合调试工作。 1台套 2021年9月1日前具备实施条件,具体时间及整体进度根据招标方生产安排。 25(万元)
注:投标人对所有相关服务都必须提供完整报价,否则将导致该投标被否决。
二、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 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并加斧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材料(《银行资信证明》、第三方商业信誉证明(包括奖项、用户证明)、财务报告,以上三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公司简介及专业团队介绍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斧章;
5.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18年1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后须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书面声明加斧章(注: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
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18年1月1日起至今)不得有行贿行为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加斧章(注: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
7.  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加斧章承诺函;
8.  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斧章的承诺函,同时提供本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眼查” 完整查询结果(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复印件加斧章;
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 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  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  《银行资信证明》、第三方商业信誉证明(包括奖项、用户证明)、财务报告(提供上一年度材料,以上三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4.  本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眼查”查询结果(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
5.  投标截止日前3年(从2018年1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后须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
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从2018年1月1日起至今)不得有行贿行为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
7.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8.  资格要求里提到的相关证明文件;
四、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于2021年3月10日~2021年3月18日每天(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时至 11:00时, 下午 13:3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伍佰元人民币(RMB 500.00元),不退。
六、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4月7日9: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天津市(详见招标文件)。
七、定于2021年4月7日9:30时(北京时间),在天津市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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