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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海南炼化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DCS系统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3-12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预告

所在地区:海口招标

关 键 词:海南

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海 正文内容

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海南炼化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DCS系统招标
  受委托,对(重招)海南炼化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化工区DCS系统-框架招标所需DCS系统进行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10405-3815-2556-B1
    2.项目内容:(重招)海南炼化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化工区DCS系统-框架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集散控制系统(DCS) 1.00 套 包1-化工区DCS系统
                   
    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6月30日、用户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1.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制造商,投标人必须是相关证书持有人,或者是证书持有人的母公司、子(分)公司,或者与证书持有人属于同一集团公司,投标人出具相关说明或证明文件。 2.2-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接受以下条款:投标技术文件中若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招标技术规格书中的“必须”或“严禁”的条款,投标文件即为作废;投标技术文件中若有六项及以上不符合招标技术规格书中的“应”或“不应或不得”的条款,投标文件即为作废; 3.2-2.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若不提供将导致投标被否决。在技术规格书中的必须项必须逐项进行响应,并提供证明材料。 4.2-3.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有偏差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所附的偏差表中逐一列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偏差项应明确说明理由,并填写背离性质(优于、无偏差、偏差),是否接受偏差项由买方确认,不接受关键条款的负偏差;对于偏差表的每个偏差项,投标人必须注明买方可接受的替代方案;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未列在偏差项中的内容视为完全满足本询价书要求。 5.3-1.本次招标只接受国产品牌DCS系统厂商投标。卖方提供的DCS系统的设备型号、版本和软件版本必须是成熟的、稳定的、可靠的,必须在国内石油化工、煤化工单一项目中有类似配置规模(DCS的IO点数在20000点及以上)的应用业绩至少3个(包含3个); 6.3-2.且保证是正式发布的并连续运行一年以上合格产品(包括硬件和软件)。投标技术方案中必须提供符合条件的有效相关应用业绩列表,列出用户名单、工程项目名称和系统型号,控制器型号,I/O点数等基本配置情况,附合同复印件。 7.4.卖方应提供业绩清单(包括:用户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规格,型号,I/O数量,合同签订时间等)和清晰且盖章的合同复印件,上述资料如提供不完整,有虚假信息,或者无法联系相关人员进行核实,其业绩将不被认可。 8.5.所投DCS产品的制造工厂必须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卖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9.6.DCS必须具有成熟、有效的高级应用软件包,卖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DCS系统软件应能够在线修改组态及下装程序,卖方应在投标文件对在线下装的安全性进行说明。 10.7.卖方提供的DCS系统应具备网络信息安全防护策略及措施,同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级保护的相关要求及《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安全通用要求提供等保定级评估报告,按等保二级结果制定安全策略及措施,卖方应在技术报价书中书面承诺卖方提供的DCS系统能够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保证能够取得等保二级评估报告,同时在报价单中提供分项报价。 11.8.DCS系统所有控制器、I/O 模件、通讯卡件、系统电源等应达到ANSI/ISA-S71.04 G3 防腐标准规定的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2.9-1.DCS系统所有子系统的估算负荷不应超出该子系统能力的50%。在装置正常操作时,任一通信或计算都不应超出其可用资源的40%,并在招标文件中提供这些计算数据。 13.9-2.卖方应提供各项估算系统负荷,并给出最坏情况下的估算值,说明采用的估算方法,卖方应书面保证提供系统投运后能测试系统负荷的软件和计算方法,投运后测试的负荷不超出估算负荷,否则卖方有责任扩大系统配置以达到"估算负荷",由此引起的软硬件设备的增加由卖方承担其费用。 14.10-1.卖方必须在技术报价书中书面承诺接受以下条款:(1) 卖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应符合DCS系统规格书所列的供货范围、技术规格、技术指标。卖方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系统配置,无论是硬件、软件,都应是完整的、无缺项的。 15.10-2.DCS系统规格书对控制系统硬件、软件及技术服务要求是最基本的,卖方应保证不低于此要求。不接受任何理由更改技术规格书中的配置,如卖方因为第三方产品存在任何问题,需要更改配置,必须经过业主及设计院同意,并且卖方承担更改部分的全部费用。(2) 凡属系统运行、组态、调试、集成、维护所必须的硬件、软件和技术服务,尽管技术规格书并没有要求,卖方仍负有全部责任,保证系统的完整性。 16.10-3.(3) 卖方必须在技术报价书中提供规格书技术服务所需的人工时,并书面承诺在项目执行阶段I/O点数不超过总点数的10%,不再增加技术服务费用,超过10%的部分,按照超出10%的部分计算工时技术服务费。(如I/O点数超出12%,只按照2%计算工时费) 17.11.卖方应以CCR/FAR为单位进行报价,包括总价,所有独立硬件、软件和工程服务的单列报价。 18.12.输入输出模件应具备光电或电磁隔离,通道应为隔离型,带故障诊断。卖方应提供投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硬件(系统电源、控制器、IO卡件)、软件的详细技术规格、型号、功能说明等资料和选型样本,供货清单中应有型号,型号应与选型样本一致,否则按无效投标对待。 19.13.DCS系统必须支持以太网方式实现系统内时钟同步功能,标书中提供DCS时钟同步和时钟源的资料说明。 20.14.DCS与现场之间的配线界面,以DCS系统辅助仪表柜现场侧独立的接线端子排为界(投标方必须设置独立的一次单臂闸刀型端子,而且端子的颜色应与信号的种类匹配),投标方负责DCS系统内所有设备之间配线的设计、采购、安装及调试。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典型回路图。 21.15-1.DCS信号流向要求如下: AI/AO(非MCC):端子→浪涌保护器→安全栅→端子板→ELCO电缆→卡件 AI/AO(MCC或第三方系统):系统现场侧端子→信号隔离器→端子板→ELCO缆→卡件 DI(非MCC):端子→浪涌保护器→底板式继电器→ELCO电缆→卡件 DO(电磁阀):端子(带保险)→浪涌保护器→底板式继电器→端子板→ELCO 电缆→卡件 22.15-2.DO(其他):端子(带保险)→浪涌保护器→底板式继电器→端子板→ELCO电缆→卡件 DI/DO(MCC):端子(带保险)→轨道式继电器(包括大功率继电器)→端子板→ELCO电缆→卡件。 485通讯:通讯浪涌保护器→卡件端子板 卖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典型回路图。 23.16.DCS系统交换机之间必须使用光纤通信,不允许使用光电转换器进行通信。(提供完整网络结构图) 24.17.DCS投标方所有技术要求必须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出现任何偏差项必须告知用户及设计院并得到认可,否则视为不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 25.18.DCS系统必须考虑风送控制系统并入DCS系统中的网络接口,实现投产后一体化运行 26.19.DCS系统必须遵守业主提出的备件寄售方案及专业维保要求,应出具承诺书并签字盖章。 27.20.(1)投标人必须提供总报价的价格分析表(按规定的表格填写-附件1),有法人代表及财务总监签字并加盖公章。(2)提供近五年三个5000点规模以上项目的外购件(电源、安全栅、浪涌保护器、端子、机柜、服务器、操作站、交换机、防火墙、CPMS、AAS 2D/3D画面软件等)采购合同复印件、发票及财务付款凭证(进口产品提供外贸合同、海关报关单及单号、原产地证明书、付款证明)。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3月11日16:00时至2021年3月18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1日09:00时。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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