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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智慧莲花山一期项目(基础建设施工)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3-15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施工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智慧莲花山一 正文内容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智慧莲花山一期项目(基础建设施工)招标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10312_2531852634092544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智慧莲花山一期项目(基础建设施工)招标
招标编号:XL-JL-QT/20210003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智慧莲花山一期项目已由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发展改革局以由长莲发改审批【2020】8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区级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内,指挥中心及数据中心建设在莲花山管委会办公楼内。
2.2 建设规模:完善智慧路网监控设施及数据存储中心、指挥中心改造。改造装修办公楼二楼数据中心(138㎡)、二楼指挥中心(70㎡)和改建装修三楼指挥中心建设(210㎡);安装交警智能信号灯系统、污水处理厂管网监测系统、安防系统、网络安全及应用支撑系统、森林防火与人车管理系统、露天禁烧智能管控系统、智慧城管系统等7项智慧城市管理系统;购置软件15套,硬件设备1346台(套);配套通信网络基础建设、供配电基础建设。
2.3 招标控制价:35971997元(包含暂列金额:2490000元)。
2.4 招标范围:莲花山智慧路网监控设施及三个中心的建设改造,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与项目相关内容的全部施工及设备采购和设备配套安装。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一名中标人。
2.7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缺陷责任期为730日历天。保修期为终验合格后36个月,保修期间投标人提供至少2名驻场服务人员负责指挥中心及机房日常维护工作,区内监控设备须安排巡查队伍,针对前端监控系统按季度巡检,并出具巡检报告,若出现突发事件投标人承诺2小时内到场维修。设备质保期3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以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8至今为止竣工)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及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和查询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新成立的公司不需要提供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业绩要求:执行吉建招〔2017〕6号文件要求: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提供在本单位至少连续缴纳一年(2020年2月-2021年1月)的社保证明;
3.3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各年均不亏损。(若投标人为新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即需提供自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0年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相同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信誉要求:
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招【2016】9号文件规定:“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近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投标人须提交经法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的《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3.9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中的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与投标报名及开标现场的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0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和项目经理须按规定同时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出示有效身份证)。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在接到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6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治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将下列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同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以便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7日13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报名登记表,获取详细的招标以及招标文件。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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