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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天精选酒店(原景江东方酒店)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3-15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长沙招标

关 键 词:湖南

华天精选酒店(原景江东方酒店)装修改 正文内容

华天精选酒店(原景江东方酒店)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长沙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华天精选酒店(原景江东方酒店)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342.96万元,招标人为湖
南华天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华天精选酒店景江东方项目装饰工程总面积约6835m2,含一层大堂及雨蓬
(约315m2) ,四层一七层客房区域约120间客房(约6520m2, 包括早餐厅等配套
区域)。工程总造价1342.96万元,其中包括设计费75.38万元,工程费1267.58万元
工期要求:总周期120 日历日,其中设计周期25日历日,施工工期95 日历日。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有装饰工程施工内容,包括拆旧及垃圾外运
、装饰装修(含大堂雨蓬及楼层所有更换外窗的施工)、强电(含智能房控系统)、
管道井至各用水点的给排水施工,配合暖通、弱电、消防专业工程施工。施工范
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为准。本
工程甲供物料:活动家具、卫浴洁具及卫浴五金、实木或复合木地板、地毯、窗帘
、电子门锁、艺术灯具、家电类电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天精选酒店(原景江东方酒店)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华天精选酒店(原景江东方酒店)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
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且资质证书丛于有效期内,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 2.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
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
质。
3.2.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
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
可证处于有效期。
3.3企业入围业绩:
3. 3. 1投标人近三年内(以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具有一
个单项合同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入围业绩;施工入
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
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盖章认
可)],施工入围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
3.4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 4.1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
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执行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至少配备施工项
目负责人(即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下同)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且施工项目部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
作为本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3.4.2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
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
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投标人自行承诺)。
3.4.3拟任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者建筑工程相
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 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
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
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或投标人自行承诺)。
3.4.4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
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
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或投标人自行承诺)。
3.4.5省内企业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和省外企业,上述人员在湖,
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开标当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省
外企业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还须提供由所在企业出具的无在建
承诺函。
3. 4. 6拟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
企业在职人员。
3.5投标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暂扣安
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设计项目
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
回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
3. 6投标人不得胜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人.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
与前述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同时参加投标。
3. 8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并由具
备相应施工资质且拟负责施工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
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
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
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3月12日10时00分到2021年04月13日08时59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04月13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1年04月 13日09时00分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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