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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COP15大会安保科技信息化集成建设项目水面水域类板块施工集成项目比选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3-17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铁塔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CO 正文内容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COP15大会安保科技信息化集成建设项目水面水域类板块施工集成项目比选招标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COP15大会安保科技信息化集成建设项目水面水域类板块施工集成项目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COP15大会安保科技信息化集成建设项目水面水域类板块施工集成项目公开比选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COP15大会安保科技信息化集成建设项目水面水域类板块施工集成项目公开比选,21TTZBKM0104.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采购人自筹。
采购项目概况:根据前期投标文件要求及与昆明市公安局关于水面、水域安全保障需求的对接,该项目涉及新建立杆110个、2年传输费用、2年的设备电费、2年的设备维护费,完成50套电子围栏及110个人脸识别监控安装、新建110个监控杆,含2年的设备维护及设备电费包干。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1家,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200万元(含税)的,其响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根据前期投标文件要求及与昆明市公安局关于水面、水域安全保障需求的对接,该项目涉及新建立杆110个、2年传输费用、2年的设备电费、2年的设备维护费,清单详见附件。预估金额:预估含税总金额为2000000元,各项预估含税金额如下:
(1)施工(包工包辅材)费:含税总金额630000元,税率为9%;
(2)传输链路费:含税总金额1060000元,税率为9%;
(3)包干电费:含税总金额250000元,税率为13%;
(4)设备维护费:含税总金额60000元,税率为6%。
2.2交货期:按照甲方要求及项目实施需要完成施工。
2.3交货地点:昆明市。
2.4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详见技术规范书。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参选人应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相应登记注册证明材料。
3.2业绩要求: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截止日)在全国范围内监控类项目业绩,至少提供1个。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或盖章页等(合同执行时间为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时间的内容“如×年度—×年度××合同”,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框架合同为证明材料的,须提供框架合同及相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据复印件(订单(结算单据)、框架合同只提供其一的不予计算),以订单的签订时间或结算单据上的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或框架订单或结算单据上金额为准(业绩金额按订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按框架合同数量计算),没有可识别时间及签订时间的业绩材料不予认可,未提供合同签字或盖章页的业绩不予认可,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相应资质。
3.3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
3.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3月16日至2021年3月19日(北京时间,下同);
5.2比选文件费用:比选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参选应答文件的递交
6.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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