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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院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招标
赣榆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院项目全 正文内容
赣榆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院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招标
赣榆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院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榆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院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赣榆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院项目变更核准的批复(赣行审服【2020】132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现已落实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赣榆区人民医院院内。
2.2 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5000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18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含人防面积);建成门急诊、辅检、病房等;完成机动车停车位及非机动车停车位的铺设、配套道路铺设、给水管网、污水管网、绿化小品、配电、通信、照明、消防等基础公共设施的建设,以满足能够作为传染病区治疗的功能使用需要。
2.3 招标范围:赣榆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院项目涉及的所有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计。
2.4 服务周期:610天(与施工工期同步),从项目进场施工开始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跟踪审计、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随工程建设进度完成项目审计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2.5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的总基本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50 万元,结算审核追加费用(效益费用)固定费率费率为 3 %,(本工程总造价暂按13600万元人民币计。)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有效期内),且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项目负责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及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近6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它要求:
3.7.1本工程遵照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文。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3.7.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1)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7.3投标人确认的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并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及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材料)。
3.7.4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上述资格要求内容以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4.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 45 分
商务响应: 35 分
技术响应: 20 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出席(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认。
说明:
(1)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2)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3(1) 投标报价
(45)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等于评标基准价得( 45 )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3(2) 商务响应
(35)分 企业资信(9)分 投标人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每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提供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2018-2020年度获得省级及以上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者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AAAAA级得3分,AAAA级得2分,AAA级得1分,其它的不得分。
注:提供信用等级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2016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国家级工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得3分;获得过省级工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得2分;获得过市级工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得1分;
注:证书时间认定以证书颁发时间或公示时间为准,提供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获奖(4)分 企业获奖:2016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造价主管部门或省级造价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获得市级造价主管部门或市级造价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荣誉证书时间认定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拟派项目组成员获奖:2016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组成员中获得省级造价主管部门或省级造价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获得市级造价主管部门或市级造价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荣誉证书时间认定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企业业绩( 9)分 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单项合同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审计项目(包含全过程跟踪审计和竣工结算审核)合同投资金额1亿元(含)以上的,每有1个,得1.5分,本项最高得9分。
注:(1)上述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提供业绩的咨询合同,提供的业绩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项目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投资额、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咨询合同不能证明,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投标人业绩金额以咨询合同中的投资额为准,投标人的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4)上述投标人类似业绩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此项不得分。
项目组人员配置( 13 )分 项目负责人: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建专业造价师执业资格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最高得3分;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的,得2分。
注:本项最高得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相关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如有)、职称证书、社保缴费证明(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等证明资料原件(带二维码的电子注册证书视同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2.2.3(3)
项目组成员(不包含项目负责人):
(1)拟派项目组成员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有6人的(项目负责人除外,且其中必须至少包含2名安装专业造价工程师),得4分;每增加1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
(2)拟派项目组成员中同时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和其他注册类一级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有1人,得0.5分,最高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人员的相关证书等证明资料、社保缴费证明(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原件(带二维码的电子注册证书视同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技术响应
(20)分 审计方案(20分) (1)审计工作的程序与方法:审计工作方案、拟采取的审计方法、指导思想、服务承诺、最终报告的形成的可行性、针对性和可靠性等方面进行评分;(优4-5分,良2-3分,一般1分。)
(2)工作服务的目标及保证措施:工作服务的目标、保证审计服务的技术措施、工作计划及保证进度的措施、工作质量与服务保证措施、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等方面进行评分;(优4-5分,良2-3分,一般1分。)
(3)投入的主要设备是否满足工作需要等情况进行评分;(优4-5分,良2-3分,一般1分。)
(4)本项目的重点和难点分析及对策措施。(优4-5分,良2-3分,一般1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3月16日—2021年3月22日。
5.2招标文件每份3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1年4月8日 10时 00 分。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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