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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2021年基站拆除及资产利旧施工服务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3-17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中标结果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铁塔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20 正文内容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2021年基站拆除及资产利旧施工服务项目招标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2021年基站拆除及资产利旧施工服务项目招标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2021年基站拆除及资产利旧施工服务项目招标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2021年基站拆除及资产利旧施工服务项目招标,招标编码:21TTZBKM0099,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本项目为2021年预估拆除并利旧基站922个,预估不含税采购金额为411万(拆除费用183万、资产利旧施工费用228万)。
(2)工作内容:需拆迁的基站杆塔及配套设备拆除及资产利旧(含施工、运输、辅材补充、设备调测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3)合同期限: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或合同额度使用完。
1.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计划工期:按照业主要求的工期按时完工。
1.4技术标准要求: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及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1.8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划分2个份额:

综合排名
中标份额
预估中标金额(万元)
实施地域(服务类须明确)

第一名
55%
226.05
昆明

第二名
45%
184.95
昆明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如投标人为分公司,除上述资质证书外,需另附总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于分公司在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相应登记注册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相应资质。
2.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4.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至少1人,且项目负责人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1人,且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以上人员证明材料须提供通信主管部门或城乡和住房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相应人员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须为投标单位;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要求。
2.7.业绩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 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截止日)在全国范围内通信铁塔安装、杆体改造施工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小于200万元。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或盖章页等(合同执行时间为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时间的内容“如×年度 — ×年度××合同”,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框架合同为证明材料的,须提供框架合同及相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据复印件(订单(结算单据)、框架合同只提供其一的不予计算),以订单的签订时间或结算单据上的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或框架订单或结算单据上金额为准(业绩金额按订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按框架合同数量计算),没有可识别时间及签订时间的业绩材料不予认可,未提供合同签字或盖章页的业绩不予认可,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相应资质。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2.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2.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3月24日(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纸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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