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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2021年电源线集中招标
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 正文内容
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2021年电源线集中招标
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2021年电源线集中招标
1.招标条件
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2021年电源线集中采购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采购编号:DG202101P002;
2.2 项目地点:东莞市;
2.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 招标内容:本项目预算总价为85万元人民币(含税)。采购内容包括:YJV22-3*2.5mm2铜芯电源线、VV22-3*2.5mm2铜芯电源线、YJV22-2*2.5mm2铜芯电源线等工程用电源线集采;
2.5 供货期限:接到订单后15天内完成供货;
2.6合同期限:合同期内按招标人下发的采购订单进行采购,结算金额达到85万元,合同即结束;
2.7质保期:投标人对所售货物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1年质保期;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检验及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要求的合格标准;
2.9资格审核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独立法人设立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供独立法人出具的唯一投标授权书(格式自拟),授权书需明确投标人的权限范围,并提交独立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未显示经营范围)的,须同时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3.2 本项目仅接受电源线制造商投标,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电线、电缆的生产、制造相关或类似的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显示的经营范围为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3.3 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并可开具本招标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企业办理了三证合一无法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材料的,需单独另外提供证明材料,不限于旧的税务登记证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国家税务局”官网涉税查询,查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等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上查询《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结果的截图(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beizhixingrenchaxu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网上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结果的网上截图(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以上截图须包含具体截图时间,截图的时间范围为本项目截标前5天内(不含截标当天)的时间截图,具体截图样式参考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
3.5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的设备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或投标授权代表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须提供盖章书面承诺函,承诺不存在上述情形之一。若发现承诺与事实不符,将视为弄虚作假,进行否决投标处理。
3.6 本次招标项目不得转包及擅自分包;
3.7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请投标人于2021年3月18日08时30分至 2021年3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与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9日10时30分;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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