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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2号线、4号线、7号线、10号线公众责任险项目(A/B/C/D标)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3-1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预告

所在地区:成都招标

关 键 词:地铁

地铁2号线、4号线、7号线、10号线 正文内容

地铁2号线、4号线、7号线、10号线公众责任险项目(A/B/C/D标)招标
地铁2号线、4号线、7号线、10号线公众责任险项目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地铁2号线、4号线、7号线、10号线公众责任险项目已由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以2020年第11次总经理办公会纪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2020年第11次总经理办公会纪要)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招标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实施地点:成都市2.2 招标范围:A标:成都地铁2号线龙泉驿站至犀浦站共计28个车站(含28个车站在合同期内改建、扩建、新开放的所有区域),2号线区间范围内(含列车),车辆段、停车场、站外附属设施等所有生产、经营、办公场所范围内发生的安全事件中,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而由被保险人应负的法律赔偿责任、相关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非被保险人责任对乘客的援助。B标:成都地铁4号线西河站至万盛站共计26个车站(含26个车站在合同期内改建、扩建、新开放的所有区域),4号线区间范围内(含列车),车辆段、停车场、站外附属设施等所有生产、经营、办公场所范围内发生的安全事件中,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而由被保险人应负的法律赔偿责任、相关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非被保险人责任对乘客的援助。C标:成都地铁7号槐树店站至崔家店站共计24个车站(含24个车站在合同期内改建、扩建、新开放的所有区域),7号区间范围内(含列车),车辆段、停车场、站外附属设施等所有生产、经营、办公场所范围内发生的安全事件中,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而由被保险人应负的法律赔偿责任、相关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非被保险人责任对乘客的援助。D标:成都地铁10号太平园站至新平站共计15个车站(含15个车站在合同期内改建、扩建、新开放的所有区域),10号区间范围内(含列车),车辆段、停车场、站外附属设施等所有生产、经营、办公场所范围内发生的安全事件中,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而由被保险人应负的法律赔偿责任、相关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非被保险人责任对乘客的援助。2.3 项目期限项目期限共计24个月,暂定开始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暂定结束时间为2022年12月25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2.4 标段划分标段划分:本项目4个标段。符合条件的各投标人均可就4个标段投标,最多可以中4个标段,具体确定中标人的原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之规定。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要求:3.1.1 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为: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获得其总公司唯一授权,且可以独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保险公司,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b.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保险公司,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a.b 两点符合一条即可。投标人须提供近期(在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已开具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在项目所在地开展责任保险业务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该证业务范围包含:责任保险。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证书(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原件备查。3.1.2 业绩要求:近3年(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具有公众责任险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注:投标人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原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业绩,投标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3.1.3 财务要求:投标人总公司2019年度或2019年第4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需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偿付能力报告复印件)。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在四川省投标禁入期。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 21 年 3 月 17 日至20 21 年 3 月 23 日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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