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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湾区凯旋大道消防站建设(EPC)总承包项目张湾区凯旋大道消防站建设(EPC)总承包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3-1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预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消防

张湾区凯旋大道消防站建设(EPC)总 正文内容

张湾区凯旋大道消防站建设(EPC)总承包项目张湾区凯旋大道消防站建设(EPC)总承包项目招标
张湾区凯旋大道消防站建设(EPC)总承包项目张湾区凯旋大道消防站建设(EPC)总承包项目(HBSY-202103FJ-007001001)招标
招标编号:HBSY-202103FJ-00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湾区凯旋大道消防站建设(EPC)总承包项目已由张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张发改审批【202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车城路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车城路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张湾区凯旋大道东侧
建设规模:消防站房屋的建筑用地为1025平方米;训练场地,道路和绿化用地为2318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3990平方米。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张湾区凯旋大道消防站建设(EPC)总承包项目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04-16
合同估算价:1600.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应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注册并登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二级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2)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建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不包括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按住建部有关规定配备材料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各1人,除安全员外均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拟派本项目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职员工,提供相关有效岗位证书及近三个月(2020年12月-2021年2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缴纳证明发票及明细,投标人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http://jg.hbcic.net.cn/web/index.aspx)中注册登记,拟派项目 人员信息截图(拟投入人员岗位信息必须与平台登记信息保持 一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其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3、业绩要求:施工类似业绩:投标人自报名之日起近3年(2018年3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建筑面积3990㎡或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类似项目( 项目至少包含项目至少包含房屋建筑,给排水管网或配套管网和绿化等施工内容,以政府官方网站发布招标或中标公示为准。)(类似项目描述)业绩;须提供官方网站中标公示网址链接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设计类似业绩:投标人自报名之日起近3年(2018年3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消防站类似设计业绩。须提供网页中标公示网址链接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图审合格书等证明资料。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 2 家;且须是一家设计单位及一家施工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施工为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与另外一家组成新的联合体参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1.近 3 年内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近 3 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近 3 年内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近 3 年内投标人参与工程投标没有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非法分包、转包 工程、重大质量问题和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被相关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5.近 3 年内没有在投标过程中因提供虚假资料、弄虚作假被相关部门通报的;(3)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投标将被拒绝(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官网” (http://www.creditchina.gov.cn/home)查询为准):①投标人(含分公司)被列 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投标人(含分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的;③投标人(含分公司)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④投标人(含分公司)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⑤投标人(含分公司)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三年)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群体上访、恶性事件,被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且处罚过的。(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须为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公示的A 级守法诚信企业(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公示的带二维码的查询截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1年03月18日至2021年03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09日 09时30分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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