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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电气化工程分公司集宁至通辽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物资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3-1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预告

所在地区:赤峰招标

关 键 词:化工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电气化工 正文内容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电气化工程分公司集宁至通辽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物资招标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电气化工程分公司集宁至通辽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物资招标
(招标编号:JTGZ-02 二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集宁至通辽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项目业主为内蒙古集通铁路(集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电气化工程分公司集宁至通辽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物资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1、线路概况
集通线西自集二线的贲红站接轨,经内蒙古自治区集宁市的商都、化德、锡林郭勒盟的正镶白旗,赤峰市的克什克腾旗、林西县、巴林右旗、巴林左旗、阿鲁科尔沁旗,通辽市的开鲁县,东至哲里木“通辽北”站,途经四个盟(市)、13个旗县,是目前我国最长的合资铁路,现由铁路总公司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经营,既有线长943.313km,电化扩能改造后,线路全长923.635km。
2.2采购内容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等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电气化工程分公司集宁至通辽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物资招标采购包件一览表》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 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如属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
3.1.3 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招标物资交货期要求;
3.1.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7至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报表;
3.1.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近三年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以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国家行政部门通报为准),企业目前不处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暂停投标期;
3.1.6 供货业绩要求:满足招标“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投标人供货业绩要求。
3.1.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记录;本次招标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3.1.8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9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投标人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3.1.10 需外购部分应符合有关认证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ISO9000:2008证书、检验报告及相关的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CRCC证书、入网证等)。
3.2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电气化工程分公司集宁至通辽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物资招标采购包件一览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通用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需填报,且需要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wenshu.html的查询结果)。
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投标人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
3.4 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3月17日至2021年03月21日,每日08:30时至17:00时(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请各投标人于2021年4月7日上午09时30分前。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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