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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电厂家属区改造监理及项目管理服务项目招标
热电厂家属区改造监理及项目管理服务项 正文内容
热电厂家属区改造监理及项目管理服务项目招标
热电厂家属区改造监理及项目管理服务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热电厂家属区改造监理及项目管理服务项目已经批准建设。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招标人,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并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热电厂家属区改造监理及项目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的投标。(请登录)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热电厂家属区改造监理及项目管理服务项目
2、建设单位: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工程地点:盐南高新区境内。
4、工程规模:热电厂家属区改造改造工程总投资约2000万元。
5、质量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6、工期目标:本项目工期暂定为180日历天,具体服从招标人安排,实际监理服务期与施工期同步,并完成竣工后各阶段监理工作内容且符合相关要求。具体目标为: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7、安全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8、成本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管理活动,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因招标人原因除外)。
9、合同信息管理: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10、项目管理服务范围和内容:
10.1前期咨询服务
(1)及时介入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并对设计过程中选用的结构形式、使用功能、材料品种等内容进行审核优化,并提供咨询意见,以实现对服务项目的投资进行全方位成本控制的义务。
(2)协助业主完成项目前期申报、工程建设审批。协助办理规划、土地、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等手续。
(3)按照施工图设计及时审核工程概(预)算,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造价进行动态控制(仅限监理的投资控制)。
10.2建设期咨询服务
(1)开展本项目的日常及管理咨询服务,包括工程监理、施工管理等。
(2)依据业主授权权限,代表业主对项目建设质量、工期、投资、安全等方面进行管理。
(3)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关规定,同时按照合同约定对各承包商实施全方面、全过程控制与管理。
(4)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内、外部各方面关系,创造和谐的建设与施工条件。
10.3竣工及后期咨询服务
(1)组织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2)交付阶段(协助业主完成综合验收过程中需办理的相关验收手续、竣工验收备案等)。另协助办理档案移交等手续。
(3)协助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4)业主委托的其他工作。
2.1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为热电厂家属区改造监理及项目管理服务项目,包括阶段范围、监理服务内容和项目管理服务内容。阶段范围主要指建设工程的施工前准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以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监理服务内容: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成本、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项目管理服务内容:前期咨询服务、建设期咨询服务、竣工及后期咨询服务。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具有综合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
2、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具有建设部核发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自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总监。
3、项目管理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师、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造价师(住建部)四项国家注册执业资格中的任一项。
4、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负责人,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有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不良行为的,并在国家、江苏省级有关部门以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公示期间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5、监理组人员及其他要求
5.1、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件要求的最低配备标准。
5.2、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须符合在监工程监理规划监理人(含项目管理人员)员进退场计划要求。
“专业”以监理工程师证书所学专业或注册专业为准,如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无所学专业一栏的,则可以学历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注册证书或学历证书)。注:(1)具体监理组人员数量根据实际工程量及施工进度配备,需满足工程需要。每天不得少于2名监理人员进行各工地巡查,每天形成详细的巡查记录报送至招标人;(2)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满足招标要求并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登记备案。
6、项目管理组人员及其它要求
除项目管理负责人外,项目管理组其他主要人员专业配置齐全(至少3人,其中包含一名国家注册造价师),年龄结构合理,满足项目管理和监理工作的需要。
注:①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管理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
②本项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配备项目管理组及监理项目组二套班子,且人员不得相互兼职,项目管理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不可为同一人。
7、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3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有效期含2016年3月1日,但不含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改造业绩(本次招标建筑工程不包括厂房、物流仓储、公共建筑。如提供的监理合同中含厂房、物流仓储、公共建筑的,应以扣除厂房、物流仓储、公共建筑相应指标后的业绩为准,且投标时须提供扣除上述建筑后的建筑面积明细表,建筑面积明细表须加盖该业绩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公章)监理业绩,其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凡上述平台查询不到的,一律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可。)
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投诉、质疑,当地主管部门有存档资料的,招标人调查取证时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其他要求:
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信誉要求:
2.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2.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解锁手续,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1年03月25日17时前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售后不退。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3月29日16时。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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