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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外人才中国创新创业示范园项目智能化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3-1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项目管理

所在地区:徐州招标

关 键 词:化工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外人才中国创新创 正文内容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外人才中国创新创业示范园项目智能化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外人才中国创新创业示范园项目智能化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外人才中国创新创业示范园项目已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徐开国资司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外人才中国创新创业示范园项目智能化工程的施工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资格预审申请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 江苏省:徐州市_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0146.1平方米,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办公用地。地块东西向长约163米,南北向长约198米。该地块包含4栋地上新建1号楼、2号楼、3号楼办公建筑及4号楼办公配套建筑和一个地下车库。
2.1.3合同估算价:约8388.71万元
2.1.4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5月1日,竣工日期:2021年9月27日
2.2招标范围:海外人才中国创新创业示范园建设项目智能化系统工程,包含但不限于综合布线系统、网络系统、监控系统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机房系统、排队叫号系统、指挥中心、综合管路系统以及入驻单位专用系统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含)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安生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是否视为无在建工程由招标人明确)。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经资格预审通过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时不得更换。
3.3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2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小区除外)智能化项目的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类似工程业绩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2)自2019年3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5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一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8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3.9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10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为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对各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进行综合打分,确定综合得分前9名的投标申请人为潜在投标人。预审结果按总得分由高往低进行排名,若出现第九名得分相同情况时,按照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高的入围;若还相同时,以类似工程的智能化业绩合同造价金额高的排名在前;若还相同时,采用抽签入围方式。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9家,改为资格后审并降低业绩条件后重新发布招标。
5. 评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a商务标:                77-79分
b技术标:                   16分
c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  4-6分
d 投标报价合理性:           1 分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03月17日至2021年03月30日。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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