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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1年静海区土地整理中心机关 静海区电力电缆厂地块地上物拆除、清运及土地平整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3-1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电力

天津市2021年静海区土地整理中心机 正文内容

天津市2021年静海区土地整理中心机关 静海区电力电缆厂地块地上物拆除、清运及土地平整招标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10315_2597990569671680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2103-B080
项目名称:静海区电力电缆厂地块地上物拆除、清运及土地平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4.63万元
最高限价:144.63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否 144.63 144.63 其他服务 该地块位于静海区东方红路南侧、旭华道东侧、瑞福道西侧、锦江欣苑北侧,总面积约为44.6亩,建筑物及构筑物面积约15937.88平方米。负责地块内建筑物,构筑物,地基基础,混凝土路面,拆除清运、地块内垃圾清理(施工单位自行清运,无指定地点)及土地平整工作,达到场清地平,平整后苫盖。
合同履行期限:自进场之日起2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 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4)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6)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2019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提交2020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6日到2021年03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收取保证金:20000元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报名登记表,获取详细的招标以及招标文件。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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