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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蠡路(三期)工程、黄蠡路东段(御窑路-宣公路)工程黄蠡路(三期)、黄蠡路东段(御窑路-宣公路)电力通道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3-19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变更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公路

黄蠡路(三期)工程、黄蠡路东段(御窑 正文内容

黄蠡路(三期)工程、黄蠡路东段(御窑路-宣公路)工程黄蠡路(三期)、黄蠡路东段(御窑路-宣公路)电力通道工程招标
 黄蠡路(三期)、黄蠡路东段(御窑路-宣公路)电力通道工程标段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蠡路(三期)、黄蠡路东段(御窑路-宣公路)电力通道工程已由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审批投〔2019〕106号、相审批投〔2019〕10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相城区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人为苏州市相城区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黄蠡路(三期)、黄蠡路东段(御窑路-宣公路)电力通道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
2.2规模:工程造价约633万元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合同估算价(万元)工期(天)
E3205010304006017003001黄蠡路(三期)、黄蠡路东段(御窑路-宣公路)电力通道工程黄蠡路(三期)、黄蠡路东段(御窑路-宣公路)电力通道工程633.0045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8-03-01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通道工程(管廊等非单项电力通道工程类似业绩均不予以认可),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质量合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1)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3)苏州市外资格预审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必须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上传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二)其他要求:(1)本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2)本项目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的相关规定。(3)根据苏清办【2019】3号文和苏清办【2020】2号文,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4)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5)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约定,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3月18日9:00至2021年03月25日17:00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2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03月30日09时00分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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