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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勒流港口路改造工程(一期)招标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港口路改造工程(一期 正文内容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港口路改造工程(一期)招标
招标编码:CBL_20210318_2662089281565696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市顺德区勒流港口路改造工程(一期)工程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发改资〔2020〕115号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顺德区顺控路桥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顺控路桥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
2.1.2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市顺德区勒流港口路(一期)一级公路方案主线与被交道路部分节点采用立交形式,设置两座跨线桥,其余节点平面交叉,交叉口采用灯控形式,路线分东西两幅。设计起点为菊花湾大桥施工范围终点,由北向南延伸,止于规划龙洲路立交匝道起点,路线全长约4km。道路等级采用一级公路标准,主线双向八车道,设计速度为60km/h。辅道双向四车道,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40km/h。全线包含跨线桥2座,跨河桥8座,箱涵7道。招标控制价约为7.06亿。
2.1.3施工总工期为 30个月。工期为预计工期,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令载明时间为准,实际交工时间以监理人和发包人确认的时间为准。
2.1.4 招标范围:包含路基路面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及沿线设施及其他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类1个标段,具体详见下表: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2.1款,申请人须具有国家住建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或以上资质,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录1至附录5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上述第2.2 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申请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申请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对于未列入“名录”或申请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1.1独立法人资格
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1.2申请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其他资格预审条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对申请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3.1申请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2申请人没有受到处于处罚期内的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申请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3.3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3.4申请人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中,申请人的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且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3.3.5申请人在最新的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申请人的信用等级未被评价为D级的。
3.3.6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申请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7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投标。
3.3.8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申请人,均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同一个标段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申请人满足资格预审详细审查标准要求时,按资格审查办法的规定选择一家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
4. 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超过12家时,采用择优的方式,按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列,共选取12名投标申请人成为正式投标人,若因同分而超过12家,则在其中顺序较后且得分相同的投标申请人中,按资格预审评分中①类似工程业绩得分②企业资质得分③信用评价得分的优先顺序进行排序区分,排序高的入围;按以上情况排序后仍得分相同且顺序并列的申请人(如第11名、第12名、第13名…,以此类推)则在符合上述条件前提下的申请人均入围,其上限不受12家的约束。
5.申请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3月19日至申请截止时间前综合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图纸等资料。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递交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上午10时30分至11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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