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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二期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3-22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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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二期污水处理设备采 正文内容

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二期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二期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金发改审批[2019]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华市民政局,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华市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工程概算32万元人民币(已落实50%),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已基本具备安装条件;
2.2 招标范围: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二期污水处理站的深化设计和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2.3 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东侧;
2.4 计划工期(日历天):15天内提供设计图纸,污水站土建工程完工后,20天内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且满足整体工程施工进度要求,服从采购单位的时间安排 ;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日处理能力100吨,排放标准为《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相关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并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的合格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废水治理工程)乙级及以上专项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安装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在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3.3 2018年3月1日至开标当日(以通报或处罚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未因项目施工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处罚不累加);
3.4 2018年3月1日至开标当日(以通报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未因项目施工被金华市政府或浙江省政府通报批评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不累加);
3.5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在金华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失信一类"黑名单"内;
3.6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2、3.3、3.4、3.5这四条要求的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发布公告时间至 2021年3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报名所需材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单位授权代表身份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26日上午9:00
开标时间和地点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相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报 名 前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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