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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岭市环长经济发展带水务一体化项目工程(二期)招标
公主岭市环长经济发展带水务一体化项目 正文内容
公主岭市环长经济发展带水务一体化项目工程(二期)招标
招标编号:JLWL-[2021]-0307 招标人:公主岭市范家屯镇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 其它
项目概况
公主岭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公主岭市政府采购分散采购任务通知书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10318]-0033号文件,公主岭市环长经济发展带水务一体化项目工程(二期)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4日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及标段、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编号:JLWL-[2021]-0307
1.2项目名称:公主岭市环长经济发展带水务一体化项目工程(二期);
1.3预算金额:10310.7115万元
1.4采购内容:大岭物流园给水外网工程、公主岭经济开发区给水外网、范家屯镇给水外网、响水镇给水外网工程、公主岭经济开发区雨水管网等;
1.5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
1.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1.7项目地点:分别位于公主岭市范家屯镇及公主岭经济开发区,大岭镇区、工业园区及物流园区,响水镇及农业科技园区;
1.8计划工期:2021年4月28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共612日历天;
1.9资金来源:专项债券资金和政府财政资金;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文件的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启用电子证书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内附电子证书的有效查询网站或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启用电子证书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内附电子证书的有效查询网址,信息真伪由评标专家通过登录"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 (http://jy.jlsjsxxw.com:8071)或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备案并且信息一致,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3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及以后成立的企业应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同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拒绝列入政府禁止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在( 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记录查询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外埠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和吉建办【2019】82号文件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从事建筑活动。
3.8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提供2020年社保证明及投标单位委托代理授权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项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由于当前正值新冠肺炎防疫防控的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3月29日(节假日休息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原件的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标题请注明标段名称,并写明投标报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并同时拨打招标代理机构电话确认报名资料是否合格,获取报名表。
投标人报名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正反面;(5)项目经理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无在建承诺书;(6)项目所有参与人员2020年社保证明(其中包括项目经理、 被授权人)带二维码可查询(如没有二维码,可提供有效的查询方式);(7)企业2020年缴纳税收证明(完税证明)。
3.2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会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和文件费支付凭证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3.3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本,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3.4招标文件费的支付:报名成功后联系代理机构,获取文件款转账账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4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报 名 前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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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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