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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华富街(新凤北路-纪鹤公路)电信管线搬迁工程光电缆施工比选公告
青浦华富街(新凤北路-纪鹤公路)电信 正文内容
青浦华富街(新凤北路-纪鹤公路)电信管线搬迁工程光电缆施工比选公告
青浦华富街(新凤北路-纪鹤公路)电信管线搬迁工程光电缆施工比选公告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1.1工程规模:本项目为总投资估算137.81万元,,预估施工费用57.30万元(不含税价格)(预估施工费用已经包含安全生产费,所占比例为建安费的1.5%,安全生产费不作竞争性报价,如遇特殊情况按工信部、集团或上海公司的相关文件执行),建设地点上海电信青浦局所属区域。
1.2比选范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青浦局华富街(新凤北路-纪鹤公路)电信管线搬迁工程光电缆工程施工,具体包括:中国电信上海公司青浦局华富街(新凤北路-纪鹤公路)电信管线搬迁工程光电缆的施工。
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工程施工”品类确定;“工程施工”品类属于“充分竞争领域”,供应商处理原则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规则明细》中“在充分竞争领域的禁限制期和处理措施”执行。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
★1.3工期要求: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360个日历日内完成
1.4本项目不划分包件。
★1.5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6技术要求:参选人施工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工程中涉及使用临时电缆的,若工程投资中未开列,则由乙方负责提供。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施工费用折扣最高为100.00%(不含100.00%)。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
2.1.1①参选人为独立法人:
A.参选人非事业单位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或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B.参选人为事业单位的,则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参选人为其他组织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参选人参与参选。
2.1.2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资质要求:
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并提供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参选截止时间已签订的同类型工程(通信管线类工程)施工业绩,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至少3份。
【1、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
(1)如为单项合同,须同时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相应的任意1份发票复印件和发票查验明细截图;以上材料任意一项缺漏,视作为未提供该项证明材料。
(2)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和框架合同下任意一个订单及与订单相对应的任意1份发票复印件和发票查验明细截图;以上材料任意一项缺漏,视作为未提供该项证明材料。
2、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1)如为单项合同,合同关键页中应包括项目名称、金额、合同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等。
(2)如为框架合同,框架合同正文关键页中应包括项目名称、金额、签字盖章页等;框架合同正文或订单应体现签订日期(若框架合同正文体现签订日期,根据合同正文签订日期计取;若框架合同未体现签订日期,根据提供订单所体现的最早签订日期计取)。
3、发票须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并完整截图。若发票内容无法证明与单项合同或订单的对应关系,可在提供发票的基础上另行提供结算单等证明材料进行佐证,对于模糊不清或网站查询无果或作废的发票不予认可。
4、业绩证明材料数量以合同数量计算。】
2.4人员要求:
2.4.1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聘用企业为参选人);
2.4.2具备有效期内的通信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此处B类持证人员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三类人证书企业名称应为参选人)。
2.5信誉要求:参选人2018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参选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18年3月2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6年3月2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6年3月2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注:参选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8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包件参选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地点:请潜在参选人于2021年3月23日8时30分至2021年3月24日17时00分购买。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叁佰元),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参选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29日9时30分。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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