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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泽湖生态智慧城综合开发建设项目(房建部分)可研、勘察、设计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3-2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中标结果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工程

大泽湖生态智慧城综合开发建设项目(房 正文内容

大泽湖生态智慧城综合开发建设项目(房建部分)可研、勘察、设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泽湖生态智慧城综合开发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长沙市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望发改审〔2020〕17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沙市望城区大泽湖生态智慧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区级财政资金、专项债及市场化融资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长沙市望城区大泽湖生态智慧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可研、勘察、设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泽湖生态智慧城综合开发建设项目(房建部分)可研、勘察、设计
2.2项目地点:望城区大泽湖街道
2.3建设规模:大泽湖生态智慧城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南起三环线,北至腾飞路,东起潇湘大道景观道,西至金星大道,面积约10000亩。本次招标内容为大泽湖生态智慧城综合开发建设项目范围内所有学校项目的可研、勘察、设计。具体的项目名称、范围及规模等内容最终以招标人书面确认文件及行政主管部门调整后的规划批复文件为准。
2.4投资估算:约131681万元,具体的投资金额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为准。
2.5资金来源及比例:区级财政资金、专项债及市场化融资。
2.6招标范围:
2.6.1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初勘、详勘及施工勘察,包括方案阶段及初步设计阶段放样、原地面测量、地形图修测、管线物探等)及地下室开挖基坑支护专项设计、红线范围外与周边道路或地块存在高差时的边坡处理或支护设计,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6.2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钢网架、幕墙、消防、人防、弱电(智能化系统、网络信息化、系统集成)、景观、运动场、精装修、绿色星级建筑、环保、装配式、无障碍设计、深基坑专项设计、海绵城市专项设计、BIM专项设计等及总图中的室外景观绿化、亮化工程、道路、综合管线及其附属工程、代征绿地的景观设计、水系恢复等。设计成果包括图纸、说明书、工程投资等。
2.6.3可研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配合审批服务(含估算)。
2.6.4本项目招标范围具体以勘察设计任务书为准。
2.7服务期限:具体的可研、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确定。(满足业主要求,以合同签订工期为准。)
服务周期应满足业主方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业主批准计划落实,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①勘察资质: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②设计资质: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③可研资质: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建筑,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 /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 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  /   。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 自招标发布之日起 3 年内( 2021 年 3 月 22 日前)不少于 1 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单项合同总投资金额不少于18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本项业绩为设计入围业绩。)
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为准。项目规模以项目合同或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中项目规模为准。
企业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设计负责人)1 人,应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① 拟任勘察负责人 1 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证书;
②拟任可研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且登记专业包括建筑,登记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③拟任建筑专业负责人1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④拟任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应具有结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⑤拟任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应具有工程造价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⑥拟任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应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⑦拟任暖通专业负责人1人,应具有暖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⑧拟任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应具有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⑨拟任景观专业负责人1人,应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7其他要求:
(1)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岗位人员;
(2)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上述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
(5)招标人有权按照中标通知书、各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及进度等要求中标人于指定时间签订各项目可研、勘察、设计合同,发包人应提前3日通知中标人,中标人不得拒绝或要求变更,双方均不得因合同签订时间追究对方任何法律责任。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起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4 月12 日 9 时 00 分。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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