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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分公司部分段道快递包裹投递全流程业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3-2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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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分公司部分段道快递包裹投递全流 正文内容

扬州市分公司部分段道快递包裹投递全流程业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部分段道快递包裹投递全流程业务外包项目,(招标编号:ZBTX-2021-ZQ0011),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因业务需要,现拟将城区快递包裹投递工作实行部分段道的全流程外包代投。
  1.2采购内容
  1.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部分段道快递包裹投递全流程业务外包项目
  1.2.2采购内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部分段道快递包裹投递全流程业务外包项目,采购范围包括内部处理流程的解车、卸车、分拣、扫描下段、差异对比、异常情况处理,外部投递、归班处理等快包投递全流程服务。服务内容及规范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2.3项目规模:预估金额198万元(含税)。采购预算金额为招标人根据采购经验和采购需求为基础进行的预估,具体金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2.4服务地点:扬州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2.5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并满足招标人技术规范要求;
  1.2.6技术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并满足招标人技术规范要求;
  1.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起1年。在合同期内,采购人有权因改革、经营或者管理等原因需要而提前一个月通知供应商终止合同,且采购人不承担赔偿损失等任何责任。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中标原则:
  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3家时,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前2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1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如投标人数量或通过初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时,则重新组织公开招标,二次招标后:
  (1)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2家时,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前2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1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2)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等于2家时,公开招标转为竞争性磋商,进行磋商流程并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前2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1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3)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家时,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进行单一来源谈判,谈判成功该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1.6本项目设置单项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任一单项投标报价(含税)高于相应的单项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具体如下:
  业务名称   预计业务量(万件/年)   单项最高投标限价(元/件,含税)
  快递包裹投递全流程服务   180   1.10
  备注:
  (1)业务量为预估,具体以实际为准。本项目无保底量。
  (2)双11、双12等节假日、旺季生产等高峰时期,报价按照报价清单中价格保持不变。
  (3)投标报价应为含税价,包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采购内容及其他费用(人员成本:人员工资、社保及公积金、劳保福利、高温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一切费用;其他成本:包括但不限于为满足服务需要准备的相关器材或设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不低于80万元。以上资金均不包括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增资行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2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有道路货物运输或外卖递送服务或国内快递等能够承接或从事企业相关工作的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3投标人须在扬州市邗江区或广陵区设有与本项目需求相适应的固定运营场所或承诺中标公示结束后7天内设置,该固定运营场所不小于1000㎡且距离友谊营投部(扬州市相别路8号)直线距离不超过8km。(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须显示地址及占地面积]加盖公章;提供显示距离的地图截图;以上或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4投标人须承诺具备满足本项目快包投递全流程服务的人员及相关生产基础设施(含邮件分拣设备、PDA或智能手机及其通讯费用和维修费用、监控、消防设备、车辆等)。(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5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项目管理人员(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从业经历)且承诺项目管理人员中标后驻场参与本项目服务。
  (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书、2020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体现2年及以上相关从业经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含有项目经理姓名的合同或甲方出具的批复文件或甲方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投标人需承诺项目管理人员中标后驻场参与本项目服务,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以上原件备查。)
  2.6投标人须承诺能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不接受分包转包。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
  (7) 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 在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3月23日9: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1年3月28日17:00:00。
  4.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标包)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及形式
  5.1.保证金金额:9222元(含评委费)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09时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扬州市
  6.3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6.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5.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招标文件的。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报名登记表,获取详细的招标以及招标文件。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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