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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国电信宁夏公司NOC部分网络监控及工单处理服务支撑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3-24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变更公告

所在地区:银川招标

关 键 词:国电

2021年中国电信宁夏公司NOC部分 正文内容

2021年中国电信宁夏公司NOC部分网络监控及工单处理服务支撑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1年中国电信宁夏公司NOC部分网络监控及工单处理服务支撑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1年中国电信宁夏公司NOC部分网络监控及工单处理服务支撑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BTX-2021-DX0356),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2021年中国电信宁夏公司NOC部分网络监控及工单处理服务支撑项目,拟采购1家服务单位提供支撑服务,协同比选人承担通信网络设备的监控及日常工单处理工作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2项目预估规模:49.82万元(含税)。
1.3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共选取1家中选人(中选份额100%)。
1.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5服务区域:银川市,具体比选人指定。
1.6服务质量: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相关服务标准。
1.7★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含税总价49.82万元人民币,参选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参选将被否决。
1.8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依法注册的组织,并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
2.1.2参选人须为本项目承诺开具符合国家行业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3参选人须具备自2018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不少于1例的类似(指网络监控运作或工单处理或政企类服务支撑)项目业绩,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和合同签章页)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同时提供订单或发票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订单或发票为准(如同时提供订单和发票的,时间和金额以发票为准)。
2.1.4参选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6人的驻场支撑团队,须提供人员清单、有效期内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自2020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若参选人委托第三方单位缴纳,还须提供参选人与第三方单位签订的社保代缴协议)。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6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6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4参选人不足3家的特殊情况处理:
(1)唱价时,参选人少于3家的,比选人可对两家参选人继续组织评选、或与一家参选人定向谈判,或重新组织比选;
(2)唱价后,部分参选人撤销参选文件或者被否决参选后,有效参选人不足3个的,评选委员会可以继续评审,但需在评选报告中说明继续评审的理由;也可以否决全部参选;
(3)评选委员会否决全部参选的,比选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重新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 3月 23 日15:30:00(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1年3月 25 日18:00:00。
4.2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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