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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环境及绿化提升工程项目监理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3-24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预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佛山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环境及绿化提升工 正文内容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环境及绿化提升工程项目监理招标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环境及绿化提升工程项目监理
招标
1.招标条件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环境及绿化提升工程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发改投审〔2020〕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使用人为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服务进行简易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职教路3号(佛山职业技术学院三水校区内)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为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环境及绿化提升工程,校园环境及绿化提升范围约140135平方米,主要包括重点提升校园中轴广场、教学实训区、师生生活区、体育运动区等区域园林绿化和景观环境以及改良局部土壤,配套相关市政工程等。工程总投资为33,388,741.62元,其中建安费为28,279,155.64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园建工程、绿化工程、电气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等。
2.3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3.1本次招标范围为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环境及绿化提升工程监理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本项目工程监理是指本项目规划批复红线范围内的施工以及保修期全阶段的全部专业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协调委托人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以及配合项目移交等规范要求的监理工作。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园建工程、绿化工程、电气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等监理工作。
2.3.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591759.79元。
2.4监理服务周期:从签订本项目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且完成结算审核之日止。
2.5承包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第3.2.7项的规定。
2.6质量要求:
2.6.1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服务与相关服务工作,成果文件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工程质量合格。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确保工程安全施工,不出现伤亡事故,保证施工场地清洁、扬尘及噪音管理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资质类别:监理类企业)
4.3.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4.1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4.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被锁定不超过二次(提供诚信平台的网页截图)。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二项。
4.4.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4.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4.6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注:本款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本款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注:本款所指的“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弄虚作假”行为,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责任造成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本款“近三年”是指本项目招标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现场接受投标报名。
5.2报名时间:2021年3月20日9时00分起至2021年3月24日17时00分止。
5.3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3月31日9时00分起至2021年3月31日9时30分止。
7.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3月31日9时30分。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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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8977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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