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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西站高架候车层吊旗、包柱灯箱广告媒体经营权招商招标
重庆西站高架候车层吊旗、包柱灯箱广告 正文内容
重庆西站高架候车层吊旗、包柱灯箱广告媒体经营权招商招标
商业服务, 四川
招标编号:CTZS-2021-026 招标编码:CBL_20210323_104685375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招商编号:CTZS-2021-026
1.招商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重庆西站高架候车层吊旗、包柱灯箱广告媒体经营权招商。
1.2项目地点:重庆西站高架候车层。
1.3项目规模:重庆西站高架候车层吊旗、包柱灯箱数量14块,总面积为1009.00平方米。(以上规划业态面积仅作参考,竞商人自行实地踏勘。)
2.招商依据
2.1《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资源经营开发招商实施细则》(成铁经开〔2018〕522号)
3.招商内容及范围
3.1招商内容:重庆西站高架候车层吊旗、包柱灯箱广告媒体经营权招商。
3.2招商范围及包件划分:
本次招商项目划分为1个包件,包件号及其概况如下:
1包件:重庆西站约定区域,媒体数量14块,总面积1009.00平方米。经营期限3年。
4. 竞商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含)以上。广告代理公司营业执照应有广告代理的经营范围。
4.2须诚信守法经营,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等不良记录。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
4.3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须出具近一年(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所附报表需加盖会计事务所审验章或专用章,财务报表中的期末累计利润(未分配利润)显示不能为亏损。(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不提供)
4.4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5.特别约定
5.1 中商人在中商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须向招商人按中商总价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经营协议;非因招商人原因,未按招商文件要求签订相关合同,将被取消中商资格,列入招商黑名单。
5.2 中商人向招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才能与招商人办理媒体交接手续。正式合同签订前,中商人如需临时经营,则须与招商人签订临时经营协议(或广告媒体移交及费用确认单),临时经营协议(或广告媒体移交及费用确认单)期限至正式合同签订完毕为止,协议(或广告媒体移交及费用确认单)金额按中商价测算出的单价执行。正式合同签订后,一次性预付 6 个月的经营费用。中商人需无条件按预付款周期支付费用,有争议,须先付款再协商。预付款周期为:6个月。
5.3 本次招商项目经营期限为3年,中商价格按5%年度递增。媒体经营费用以中商价为基数,按实际广告媒体面积进行结算。1包件按媒体形式分别报价,以总价竞商。
5.4 媒体运营时产生的电费支出,由招商人承担并自行向供电单位结算。经营期限内日常巡检维护及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商人承担。
5.5 经营期限内,若招商人需继续开发新增吊旗灯箱,鉴于新建吊旗灯箱与此次招商媒体吊旗灯箱部分属于同区域同类型媒体,建议待确定上述广告媒体开发时间,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由此次中商人按照我司规划出资建设广告媒体(具体广告发布费用按照实际广告媒体数量及面积核算),按照中商单价与我司签订补充协议,协议的终止时间与主协议一致。
5.6 此次中商人需无条件按照我司吊旗、包柱灯箱广告媒体规划方案新建4块吊旗灯箱、10根包柱灯箱及相关电力设施设备,方案及媒体建设标准详见附件(其中吊旗部分最终可能存在建设时间与包柱不一致、甚至取消建设的情况,吊旗的最终建设方案也可能与附件不一致)。产生的建设及电力铺设等全部费用由中商人承担,媒体建设期为一个月。如中商人新建的广告媒体不能通过招商人验收,招商人有权立即与中商人解除协议,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5.7 若中商人在经营期内发生违约行为导致协议提前终止,则媒体设备及配套电力附属设备等资产须无条件移交招商人;若中商人正常执行完3年的经营期限,在合同到期后媒体设备及配套电力附属设备等资产须无条件移交至招商人。
5.8 经营期限内广告媒介品的设计、制作、上下刊由中商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根据铁路安全相关规定,若招商人统一媒体制作、上下刊及画面维护工作,中商人须无条件配合,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为确保高铁站车广告环境的统一、协调、美观,中商人应在招商画面内容上增加一定的铁路元素。
5.9 因本次招商项目需由中商人提供媒体建设方案且无相关配套电源设施设备,中商人出具的吊旗、包柱灯箱广告媒体承重及加固安全的设计施工方案、电源布线施工方案需取得站房设计单位、站房建设单位审核同意意见。
5.10 本次招商约定区域及业态并不限制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因发展需要新增设相同或相近业态的规划与实施。
5.11 重要提醒:本包件中所含吊旗、包柱的两个部分可能存在建设时间不一致、甚至取消吊旗部分建设的情况,竞商人对本包件的投标即表示对此情况有充分的认识并无条件接受此安排。具体操作为,竞商人对吊旗、包柱两部分分别报价,中商后与招商人按本招商文件所附合同样本,就吊旗、包柱两部分分别签订合同,其中包柱部分协议在招商人发出中商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吊旗部分协议自可确定吊旗建设之日时再协商签订(相关费用根据中商金额确定的单价进行计算),吊旗部分协议经营期限为3年。如包柱部分协议已到期,吊旗部分仍未开始执行,则双方一致同意放弃招商及中商文件中关于吊旗部分对双方的约束,双方不再就该部分签订协议,也互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6.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竞商人,请于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4月1日(每日9:00时至11:00时、14:0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受理)报名。
7.招商时间
竞商文件递交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递交竞商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4月13日09时00分。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商文件,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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