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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一饮马河综合治理工程拦河闸桩基础检测 招标
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 正文内容
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一饮马河综合治理工程拦河闸桩基础检测 招标
招标编号:JLZSZB21-86 招标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204057.0万元
招标项目编号:JLZSZB21-8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一饮马河综合治理工程拦河闸桩基础检测已由长新工信字(2017)3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国开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一饮马河综合治理工程拦河闸桩基础检测。
2.2项目概况:204057万元,其中饮马河拦河闸项目建筑工程费估算8193.6万元。
2.3招标范围:(1)桩基础在冰冻状况下是否有上浮、破碎及承载力降低等未知状况,需进行充分检测,以保证桩基础质量。桩基中桩总数为1134根,桩型号为PHC-AB500(125),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为700kN;(2)桩身完整性检测建议进行100%检测;(3)桩身单桩竖向承载力检测,建议各个闸墩部位检测数量不少于该部位桩数的10%(2个边墩,7个中墩,详见"基础处理施工图"),闸底板检测根数不少于5%(8个闸底板)。因桩基连续7年冻融循环,省内属于个例,无经验借鉴,且相关规范无此种情况规定,故检测数量应多应全面;(4)满足设计单位设计要求。
2.4建设地点: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内。
2.5服务期限:2021年4月-2021年7月(工期按合同签订日期相应顺延)。
2.6成果或目标要求:成果需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2.8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0.6。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CMA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7、2018、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7年-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第二年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标书内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企业出具被授权人的在职证明书,须提供近期连续三个月(至少包含2020年11月及12月)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近期连续三个月(至少包含2020年11月及12月)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3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 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负责人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
(4)企业出具的被授权人的在职证明书,提供近期连续三个月(至少包含2020年11月及12月)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执行吉省价收【2016】98号文件)。(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另行支付邮寄费用5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即开标时间):2021年4月23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主:报 名 前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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